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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水务局
2022-10-18 来源:安岳县水务局 关闭 打印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水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工作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三)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四)负责水文工作。

(五)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六)负责防止水土流失。

(七)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依法征收水资源费等各种应收涉水规费。

(九)负责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负责全县移民后扶工作。

(十一)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水工程价费。

(十三)统筹关刀桥水库建设工作,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日常工作,负责毗河供水工程前期工作的协调配合工作等。

(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东井街54号

邮编:64235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4522266

领导简介

杨久红 党组书记、局长、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

谢 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大永 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 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小兵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况明佳)。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机关文书档案、政务信息、收发、会务、文电、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目标管理、史志编纂;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办理代表的议提案;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老干部工作、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考核、人才队伍建设、职称评聘、职级晋升、人事档案管理、财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计划和安全监督股(负责人:胡军)。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牵头做好水利项目包装、储备和项目申报及资金争取工作;协调水域、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全局水利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造价审查审核和项目内审工作;牵头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代理、竣工验收等规范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承办全局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动态和水务行业项目统计工作;牵头涉水行业项目考核工作;指导全县移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股(负责人:廖金)。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拟定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织编制并上报县级水资源公报、水资源管理年报和用水总量统计;指导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涉水行业环保督查与整改工作;指导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负责全县水法规的宣传、贯彻,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调解水事纠纷,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承办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河湖管理股(负责人:康永)。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协调和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治理开发;负责河道职责范围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河湖连通、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有关工作;承担县总河长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承担河长制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建设股(负责人:廖瑜)。负责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指导河道干堤、病险水库、水闸等工程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应用;负责灌区渠系配套;指导行业水利支持幸福美丽新村、乡村振兴和水利风景区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运行管理股(负责人:万中应)。负责指导行业内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维护和安全工作;指导农业水费及有关费用的收取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国有资产管理及有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组织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降等报废和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编制工作。组织开展水库大坝、水闸工程安全鉴定和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及运行管理考核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县农村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水土保持股(负责人:吴春华)。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督促建设单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负责全县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信息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搞好相应的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水土流失监测工作;牵头水系绿化、森林城市创建、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行政审批等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取水许可、行洪论证等有关审批事项的前期工作;组织水土流失违法案件有关处罚案件、许可事项听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内审股(负责人:田一均)。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二、机关党委办

负责承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办(负责人:丁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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