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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03 来源:安岳县交通运输局 关闭 打印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和国防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国防交通战备工作发展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按照有关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运输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水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制定的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并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职责。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及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全县交通战备的管理职责。

(八) 贯彻国家、省、市交通运输科技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交通行业科技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全县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安岳县杨家湾路212号

邮编:64235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4522261

领导简介

安从敏 局党组书记

陈 勤 局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唐 文 局党组成员、县养路段段长

刘 岩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黎小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海波 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

喻星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绍特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李 铮 总工程师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邓宇)。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新闻宣传和史志编撰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货物类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负责全县交通战备的管理协调;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治维稳、信访、平安建设(禁毒反恐、扫黑除恶等)。负责河长制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规划建设股(负责人:蔡涛)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牵头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备、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大中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审查、立项工作,承办区域合作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务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承办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承担公路、水路统计及预测工作;承担工程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

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全县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和资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基建程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与环保、工程造价、交竣工验收。

负责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批)或备案事项的现场勘验、论证和初审工作。承办权限内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核转报、开工报告审核、较大设计变更及重大设计变更审核转报、初步设计变更审核、交竣工验收和其他需审核转报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文旅融合、招商引资、民生实事(农民工工作)、“四好农村路”、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批)。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环境保护与安全监管股(负责人:秦涛)。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等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公路、水路、快递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行政审批股对审批事项进行审定;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事股(负责人:王荣波)。组织拟订并实施交通运输系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才和教育培训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实施;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改革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工作;指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双拥工作和助残、卫生健康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计划投资财务股(负责人:田晓菊)。提出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组织提出交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投资项目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和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投融资、交通专项资金的筹资管理和信贷工作;承担本部门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协助做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安扬)。负责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本系统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备案工作。

负责对公路建设设计、施工及项目竣工验收的审批(许可)。

负责公路通行和安全建设活动审批(含公路交叉道口审批,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设施审批,占用挖掘公路或公路改线审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交通标志审批,公路两侧的建设控制区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公路行道树砍伐审批,其他影响公路通行和安全建设活动审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含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道路运输场站经营备案(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客运机动车租赁经营备案);客运线路许可;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许可。

负责船舶检验审批(含船舶建造和营运检验);载运危险作物船舶许可;水运交通特种运输许可;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专用场所审批;船员适任资格认定;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作业许可;船舶设计图纸审批;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

承担本级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许可)、备案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相关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工作。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局制度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拟订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运输与航务海事管理股(负责人:刘婷)。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拟订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快递物流及城市公共客运等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与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的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审核、管理,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企业改制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第三产业(服务业)统计和预测等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和大件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节日运输及公路、水路联合运输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快递物流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快递、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参与拟订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和水路运输、航政、地方海事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航运养护管理。承担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搜救、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船员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及成果评审、鉴定、推广与交流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标准、计量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管理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公路(农村道路)管理股(负责人:杨智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定全县公路管理、养护和路网运行的技术标准、制度规范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制定全县公路(桥梁)年度日常养护工作计划及养护工程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路(桥梁)管理、养护、公路(桥梁)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公路(桥梁)安全、环保工作;负责全县养护体制改革,调查研究全县公路(桥梁)管理养护工作,提出加强公路(桥梁)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公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调指导全县公路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县路长制工作;指导全县路政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机关党委办、党建办 (负责人:王小军)。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党委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制定机关党员政治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机关党支部的政治学习;负责制定和实施机关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指导机关党支部的组织发展、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各种业务培训、学习、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作风检查;负责受理对机关工作作风的投诉;承担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局联系乡镇与帮扶工作。

负责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营、管理、效益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专项资金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执行计划、预算、决算、程序、合同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对重点交通投资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承担局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巡察、审计和财政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组织和领导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内审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执法一中队(负责人:何明辉)。负责石桥铺街道,岳城街道,岳阳镇,鸳大镇、思贤镇辖区内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执法二中队(负责人:张大华)

负责龙台片区(龙台镇、云峰乡、姚市镇、岳新乡、林凤镇、东胜乡、毛家镇),石羊片区(石羊镇、白塔寺乡、两板桥镇、双龙街乡、护龙镇)、通贤片区(通贤镇、来凤乡、卧佛镇、长河源镇、天马乡)、永清片区(永清镇、乾龙镇、高升乡、永顺镇、横庙乡)辖内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代管毛家治超站。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执法三中队(负责人:王川)。负责镇子片区(镇子镇、文化镇、大平镇)、周礼片区(周礼镇、拱桥乡、千佛乡、南薰镇)、驯龙片区(驯龙镇、华严镇、朝阳镇)、李家片区(李家镇、忠义镇、合义乡、护建镇、元坝镇)、兴隆片区(兴隆镇、清流镇、天林镇、协和镇)辖区内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执法四中队(负责人:黄刚)。拟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及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执法案件登记、办理、审核、归档、公示工作;负责相关证据证物、案卷的保管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结果通报及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及赔补偿案件的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执法五中队(负责人:李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海事、航务、水运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水路运输及相关行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水路运输、渡口码头、水运工程、船舶检验、渔船检验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水路交通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承办辖区水路运输及相关行业的执法案件。参与协调全县重大和跨区域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参与水路运输及相关行业的事前管理工作,承担事中、事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具体承办水上交通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执法六中队(负责人:李红军)。负责交通建设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承办交通工程的执法案件;参与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具体承办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执法七中队(负责人:李红军)。负责各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执法八中队(负责人:刘刚)。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组织、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考试考核、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指导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管理;承担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依法依规承担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相关听证、复议、诉讼工作;负责执法信息的统计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安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安 岳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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