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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2024-01-26 来源: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关闭 打印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科技、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倡议等有关工业经济、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全县工业经济、科技、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持续协调发展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领域、电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推动科技、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工作。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新型工业化战略,指导全县工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经济、科技、信息化相关行业(不含能源,下同)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电力、无线电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承担对全县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责任,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工业、科技、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三)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定全县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发布经济技术信息;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全县乡镇工业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承担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考核责任。

(四)承担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指导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产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参与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五)负责全县工业建设项目(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新建、扩建项目)投资管理,指导全县工业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拟订全县工业投资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工业建设项目的上报、审批、核准、登记备案与实施;指导工业项目建设所需信贷资金、用地工作;拟定并发布工业建设投资项目引导项目,拟订工业项目建设的激励、约束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建设、中小微企业项目申报国家、省、市、县有关专项计划。

(六)负责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实施我县“中国制造2025”工作,指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技术攻关,强化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指导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承担全县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职责;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七)拟定工业领域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指导实施我县“一带一路”工业经济发展工作,研究拟定投资贸易便利化工作;协调区域间、企业间工业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拟定工业领域利用外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合作与重组。

(八)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拟定鼓励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创新装备研制;组织拟定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九)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方案;加强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全县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及监管工作。

(十)指导推进全县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拟定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承担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事项的协调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和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十一)承担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审批职责;负责县政府批准保留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初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初审行政审批项目和《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证书》初审、成品油加油站新、迁、改、建初审公共服务事项。

(十二)指导全县节能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监督管理工业节能目标任务责任;指导全社会节能监察工作。

(十三)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协调调控、紧急调度、交通运输协调和县级药品储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市场监管;指导和协调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工作。

(十四)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拟订并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性技术研究和重大技术攻关。建立健全适应社会经济体制和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参与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

(十五)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定全县创新创业支持计划;指导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引导建立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承担创业投资、贷款风险补偿、培育发展责任;指导科技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认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相关配套政策拟订。指导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承担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监督管理责任,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

(十六)拟订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组织申报工作。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组织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以及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的建设。

(十七)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县科普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承担科技援助的相关事宜。

(十八)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实施全县“互联网+制造”工作;牵头协调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内的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十九)负责指导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指导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及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二十)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处理电磁干扰现象,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承担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协调职责;负责全县无线电技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国家和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一)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及体制机制,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工作,督查民营经济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开展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及建立建全民营企业行政申诉协调办理机制,承担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安岳县岳城街道广场路县级机关办公区

邮编:64235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4522369

领导简介

周勤胜 党组书记、局长

金志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剑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昌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月玲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李 静 总经济师

王海波 县节能监察中心主任

陈建军 县石油天然气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张艳)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文书档案、

会务、机要、议提案、保密、政务公开、接待、公车管理、值班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后勤服务保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经济运行股(负责人:汪潇宇)

负责全县经济运行调节,综合分析、监测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研究工业经济发展支持政策和措施;负责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的拟定、监督实施和考核;负责工业经济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研究全县工业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负责全县工业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规模工业企业的培育;协调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问题;负责工业企业统计和信息服务工作;承担县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产业和园区推进股(第二负责人:刘玉丰)

负责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组织协调产业园区政策措施落实;对产业园区发展规划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县产业园区相关机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企业股(负责人:张俊)

负责工业重点项目短、中、长期规划、投资管理,落实工业重点项目数据报送;负责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工作。组织申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发展、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专项资金;参与县级工业扶持政策措施拟定;负责工业企业国、省级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创建、申报工作。

(五)科技发展股(负责人:唐艳)

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奖的推荐申报和县级科技成果的评价;负责指导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及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管理;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的培养;负责指导工程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推荐申报;负责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负责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促进农业领域和社会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科技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等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六)民营经济发展股(负责人:汪霞)

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检

查等工作。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及体制机制,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工作,督查民营经济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开展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及建立建全民营企业行政申诉协调办理机制,承担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环境和资源利用股(负责人:唐唐)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低碳经济发展工作;组织申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负责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协调调控、紧急调度管理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天然气开发利用监管;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业工作;负者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新、改、扩建)用能项目立项、备案前能源审计和项目建设验收。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初审、《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证书》初审、成品油加油站新、迁、改建初审;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年检送审、成品油加油站新、迁建选址及验收;负责对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安岳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杨诚)

指导全县工业企业和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工业企

业和加油安全生产规章、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编制安全生产年度计划、事故损失控制指标和考核指标,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和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工业企业和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核实处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工作。

(九)信息化股(安岳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康仕)

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业化融合工作;负责电子信息产业规划发展和行业管理,拟定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参与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互联互通;参与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参与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参与协调信息安全测评、等级保护等工作;依法对通信业实施行业管理,负责通信管线、铁塔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一规划并协调管理重大项目工程通信设施建设;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组织协调通信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国防动员委员会组织指挥的通信保障工作;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负责信息产业扶贫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网建设相关工作。参与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参与组织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参与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参与协调处理军地及市际间无线电行政执法和无线电频率管理相关事宜;参与收缴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参与无线电台(站)的日常管理;承担县无线电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行政审批股(负责人:代珊珊)

负责经济科技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全县的行政审批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组织拟订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审核)的规程细则,制定行政审批办理制度,依法受理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工业企业利用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科技政策咨询服务。

(十一)盐业股(负责人:李小波)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和相关盐业法规规章;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盐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盐行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对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及高管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负责受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的跨区域信息告知并对外公室;指导工业盐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生产、销售记录制度,协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盐产品;配合物价管理部门做好食盐零售价格市场监测和特殊情况下的价格干预工作,保持食盐价格基本稳定;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监测与宣传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的统计、分析,监测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全县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的其他事项。

(十二)财务股(负责人:陈艳霖)

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三)人事股(内审股)(负责人:程婷婷)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统战、

宣传、计划生育和职工教育、人才培训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公务员考核、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及专业技术职称报审、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内部审计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和绩效检查工作,协调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审计事项;联系委口工作。

(十四)综合股(负责人:袁德良)

负责经科信系统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承担本部门依法治县、普法、禁毒相关工作;研究提出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和企业改组改制方案,指导和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研究提出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组织协调监管企业兼并、分立、解散、清算和破产工作,协调研究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

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办(负责人: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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