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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10-18 来源: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闭 打印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事务。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平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负责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实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负责经济发展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形势,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推动国民经济和发展计划实施。

(五)指导和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事项,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六)贯彻实施上级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职责,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

(七)负责投资宏观管理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和政策。编制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研究提出重点项目建设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督查和考核。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调整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事项,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加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县自主创新体系发展。

(九)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负责编制全县区域合作交流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县区域合作交流、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负责国内跨地区之间的经济、科技、基础设施、人才、教育、文化、卫生、服务、产业转移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协调区域合作中的重大事项。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规划;负责制定和实施粮食流通、储备管理办法;负责粮食供需总量平衡和市场调节;制定粮油购、销、加、调、储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粮油收购;负责军队、救灾等政策性粮油供应及调拨;提出县级储备粮总规模及县级储备粮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负责地方储备粮油出入库和质量安全;负责粮食行政执法,实施粮油经营许可;负责粮食流通和储备设施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管理粮食企业财务;负责粮食政策性补贴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和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编报粮食财务报表;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发展,指导企业国有粮油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二)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状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十三)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

(十四)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循环经济发展、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研究提出县能源发展战略,拟订县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重大事项,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五)指导、协调、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县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六)负责组织、协调、处理铁路建设项目前期事务和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负责县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配合做好铁路运营管理。

(十七)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计划。

(十八)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事项。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8-24522368

办公地址:安岳县岳城街道广场路县级机关办公区3号楼2楼

邮编:64235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5038211

领导简介

李勇军 党组书记、局长

金孝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喻中华 县项目推进中心主任

戴述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德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清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田太杰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龙  海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王明国 县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

田   甜 县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人:罗广芳)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

办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目标管理、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接待等工作;统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有关规章制度的制订和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发展、干部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等工作。负责归口单位牵头事务。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王田波)

起草有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和规章草案。组织协调有关

法律法规的普及;承担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相关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组织实施本机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牵头本机关依法治理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

承担安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

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招标事项核准检查督促和招投标书面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负责评标专家的抽取和开标、评标现场监督,对招标、评标无效进行认定;受理招标投标投诉,开展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协调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及应用。

三、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股 (负责人:王秋琦)

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产业

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总体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总体发展规划。负责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和管理办法。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配合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监测分析、预测预警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及政策的建议。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政策建议。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督导上级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提出经济安全相关政策建议。承担西部大开发相关工作。承担县扩权强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管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区域合作交流股 (负责人:康伟军)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区域经济发展和全县

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推进合作区域的规划、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指导县域经济发展;组织、统筹、协调、推进国内跨地区之间的合作交流工作,研究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合作信息的综合发布和区域交流合作协调考核工作。承担国内省外区域合作等工作。分析县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宏观调控建议。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的规划、总量计划、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按权限受理、审核、转报物流、粮食安全,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等项目和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以及粮食、棉花进出口关税配额等工作。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意见。配合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做好外资安全审查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工作。协调统筹开发区工作和全局对外开放合作。承担港澳台地区投资合作项目、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处理安岳县成资同城化日常事务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成都平原经济区协同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成德眉资四市合作协议,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和监督成资同城化成员单位推进成资同城化发展及与各区、市、县合作协议执行情况,全面有力推进成资同城化发展。

五、经济体制改革和生态环境股 (负责人:唐九龙)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面创新改革,承办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生态文明建设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推进流域经济发展,转报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协调基础测绘和防震减灾工作。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股 (负责人:李云强)

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形势,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编制政法、城建环保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省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负责县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编制,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负责制订相关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的评估督导,研究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航空)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的建议。提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衔接平衡交通、邮政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含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航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审核、转报交通、邮政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县级财政性投资安排和建设资金平衡意见,申报中央、省财政性投资。负责与国省市有关单位的工作衔接,承担城市轨道交通、铁路、机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建设、运营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督促考核建设资金的落实到位,承担县铁路建设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统筹协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相关工作。统筹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研究及协调能源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能源发展重大政策;指导重大能源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转报能源重大投资项目;负责全县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推进;负责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七、 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股 (负责人:阳旭)

组织拟订重大产业发展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会同

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转报重大产业建设项目。贯彻国家、省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重点领域和县级政务信息化建设;按规定权限转报高技术产业发展财政性 资金建设项目。开展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转报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参与并协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协调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拟定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有关项目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重大项目,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承担县以工代赈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参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的制订;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开展人口预测预报和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全县社会事业重大项目规划建议;审核、转报国、省财政性资金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并监督项目实施。协助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转报、安排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革命

老区发展规划和政策。

八、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股 (负责人:毛光菊)

研究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公司)

债券发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申报和监管,参与县级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和监管。联系指导县级投融资平台项目投资工作。参与研究和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负责申报省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研究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措施,参与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规规章。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日

常工作。负责县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开发应用及运维管理,组织开展信用应用场景建设。负责辖区综合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会议筹备、会议纪要等具体工作,组织开展财经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县委财经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完成县委财经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 (负责人:陈翠)

提出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建议。研究落实价格

改革政策、地方定价、听证目录。承担涉案财物价格认定。规范 政府定价行为。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资源价格,污水处理、 垃圾处理及危险废弃物处理等环境价格,行政事业性、公益服务、中介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房地产、旅游价格政策法规,制订政府定价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及服务价格。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政策。

十、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股 (负责人:胡燕)

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实施价格监测报

告制度,开展专项调查和应急监测。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成本监审;负责政府管理的价格收费项目成本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贯彻落实上级价格监测和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并在全县组织实施。

十一、重点项目管理股 (负责人:周华君)

负责全县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提出

抓好重点项目策划、包装、生成和推进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全县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申报省、市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重点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审批、外部环境、要素保障等有关事宜,参与县重点项目的审批、初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市场化融资等工作。组织开展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督查,汇总并发布有关情况,协调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研究制订重点项目考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县项目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二、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负责人:蒋刚强)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粮油购销和储备政策;拟订全县粮食宏观

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市场体系的发展规划;负责中央、省、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的申报和执行工作;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及县级储备粮油收储、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预警监测、应急保障和军粮供应工作;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指导全县政策性粮油购销,组织协调县内产需余缺调剂,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工业、服务业的统计工作和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承担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产业数据统计工作,落实粮食产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和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粮食、食用油脂、猪肉等应急储备和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制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安全储存、国有设施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仓储设施的新建、报废、占用、拆迁、置换的审核、报批、备案、监督管理。承担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单位)的安全存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粮食行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储粮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县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粮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县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承担粮油

仓储设施、重要储备物资、粮油科技统计工作。

十三、粮食监督指导股(安岳县粮食执法大队) (负责人:龙陈)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物资储备、粮食库存检查、政策性粮食

购销活动和粮食收购资金的协调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和督查督办;负责全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的实施、考核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负责粮食和重要物资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级储备粮的相关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和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全县粮食企业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拟订有关粮食审计监督制度、办法并负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粮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调解、行政应诉、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县粮食执法大队的具体工作。

十四、行政审批股(内部审计股) (负责人:唐云)

负责指导、监督、牵头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及事中

事后监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研究制定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推进相关事项依法公开运行。协调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在线审批、

“互联网+”及“一体化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发展改革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牵头负责入驻政务大厅的日常工作。拟订内部审计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协调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审计事项。

十五、财务股 (负责人:李世强)

负责机关预算内财务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负责机关及直属

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监督、资产管理;负责政策性资金、

补贴、费用的衔接及调度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负责信贷、结算、偿还事务,汇总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的执行,汇总、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负责对机关及直

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按权限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案件执纪问责。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石英),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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