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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卫生健康局
2022-10-12 来源:安岳县卫生健康局 关闭 打印

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类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业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贯彻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承担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工作。开展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工作,负责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教育,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资阳和健康安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办公地址:安岳县岳阳镇正北街51号。

邮编:64235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4522350

领导简介

徐正军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桂兰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昭兵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贤波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小芳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组长

尹贵林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机关委员会书记

匡玥潼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卫监大队大队长

罗海斌 县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主任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人:周礼全)

负责政务工作,制定机关运行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目标、文电、会务、档案、机要、政务信息及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绩效管理协调。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办理信访工作。负责组织系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综合性文件和报告。承担全县“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拟订系统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合作和成资同城化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人:王欣)

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审核汇总系统的预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预算执行,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做好系统各类资金安排和监管。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采购管理。提出卫生健康经济、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基药款项、健康扶贫“三基金”等筹资、管理和使用等,负责对口帮扶点资金落实。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基药平台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基层医疗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

三、信息统计与宣传股(负责人:向华)

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卫生健康信息化和统计的工作规划、计划,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提出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议。承担卫生健康信息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拟订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体改办)(负责人:任继)

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重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打击“两非”工作。牵头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相关改革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安全保卫等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五、行政审批股(负责人:阳云)

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乡村医生一体化建设、管理、考核等工作。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六、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管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股)(负责人:康钦勇)

负责全县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和实施行业综合监管,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规范和标准。承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评价、验收及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督办职业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承担全县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监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股(重大传染病防治办)(负责人:刘娟)

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拟定卫生应急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有关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妇幼卫生股(负责人:杨清)

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评审评价工作。负责实施妇幼卫生健康项目。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医政医管股(负责人:李骥)

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规范和标准。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承担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健康扶贫工作。牵头组织县域医共体建设。按职责落实医院分级诊疗制度,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牵头负责征兵体检工作。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中医保健与老龄健康服务发展股(负责人:廖星)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及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监督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针灸推拿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服务规范。监督执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临床用药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等级医院建设、指导、评定工作以及中医药文化建设。组织挖掘、收集、整理名老中医药学术经验。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医疗保健工作政策及规划,负责保健对象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拟订健康服务业政策、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制定优惠卫生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建立和运行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牵头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承担县老龄委的具体工作。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负责人:余建国)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开展人口形势分析,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贯彻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拟订促进家庭发展和托幼服务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人口变动、生育状况、家庭发展相关调查。配合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打击“两非”工作。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责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二、规划与项目办(负责人:付彦)

负责制订本系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指导下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和投资计划安排、编制规划及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系统招商引资。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统计及数据报送。

十三、人事科教股(负责人:杨贵林)

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承担局机关和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申报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管理。牵头负责对口支援任务下达、考核考评和培训等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组织指导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内的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基层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四、内部审计股(负责人:丁洪中)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审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对局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工作。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职业胜任能力。根据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依法、依规对局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财务审计、建设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依法通报审计结果,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跟踪各单位整改情况。加强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活动。

十五、机关党委(负责人:张懿)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负责机关党建具体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思想政治、党管武装、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等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局管社会组织和非公机构党的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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