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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卧佛镇人民政府
2022-10-18 来源:安岳县卧佛镇人民政府 关闭 打印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执行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积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三)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加强对各类服务提供主体的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管。负责协调下放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承接工作,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以及党群服务等相关工作,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土地流转、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级延伸。

(四)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

(六)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七)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编制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和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指导、协调、监督村(社区)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负责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卧佛镇上府街6号

邮编:64235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4335084

领导简介

李 锐 镇党委书记

滕 云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建平 镇党委副书记

李贤军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冷祯统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周靖人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聂宁波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 莉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小安 副镇长

周思言 副镇长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王科)。负责围绕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掌握第一手材料,为领导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料、信息和有关依据,当好领导参谋,跟踪检查和催办督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做到承上启下;负责围绕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协助领导抓好经济建设以及各项工作,做好国民经济指标的统计和分析、反馈和落实,并做好工作总结;负责党委政府日常文电的处理、审核、文稿等具体事务,做好各种大小会议以及一些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等工作;负责镇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接待、内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访,及时向领导汇报有关来信来访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办(负责人:吴湖婷)。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新闻舆情、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人才、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综合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党建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财政所(负责人:李婷)。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物价、统计、审计等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各项统计和有关经济普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审核全镇集体经济资料;负责协助完成政府采购工作,大平台财政资金的计划录入及支出录入;负责镇财政所预算、清算、决算、工资报送、个税报送、内控制度报送等;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人:吴成继)。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负责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防灾、减灾、救灾、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镇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社会事务管理办(负责人:罗章毅)。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村(居)换届工作及资料管理、村(居)务公开检查及管理、村(居)阵地建设、村(居)行政代码管理、村(居)实职干部社保工作、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社会工作者管理等;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负责人:王彧)。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林业、水利、水库移民、发改、促进产业发展、金融、科技、经贸、统计、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负责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牵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社会治理办(负责人:冷文)。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耿波)。负责从事艾滋病防控、特扶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受理、生育服务证办理、人口信息监测统计、卫生扶贫等;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教育体育、广播电视及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社会保险等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徐春梅)。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推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等工作;负责镇畜牧、渔业以及农作物、植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等各类服务工作;负责水利设施的建设、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培育、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开发;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村建办(负责人:熊恋)。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镇容镇貌整治维护、镇村规划建设、征地拆迁等工作;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会同镇相关机构和派驻机构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吴超)。负责组织农民工就业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提高农民发展经济的技能,指导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关党委(或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党委办(负责人:张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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