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及镇党委的重大决策,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督查落实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机制,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七)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负责制定、分解和考评各部门、各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目标。
(八)负责拟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工作。
(九)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机构及村(社区)账务的核算和监督。
(十)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十一)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十二)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清流镇翰林街151号
邮编:642364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4021088
领导简介
吴 诚 党委委员、书记
康鸿浩 党委委员、副书记、政府镇长
姜 富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胡 娟 党委委员、副书记
唐知春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府副镇长
李 琪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 轶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政府副镇长
陈善英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府副镇长
秦文茂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袁萌)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目标绩效、文电会务、保密机要、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人:王杰)统筹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机构编制、机关党建、群团事务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相关服务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龚子寒)负责统筹协调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统战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陶博)负责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
(五)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李政)负责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经济合作、统计、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项目推进等工作。
(六)财政所(负责人:李文顶)负责乡镇财务管理,代管村社财务等工作。
(七)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肖鹏)负责乡镇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文化宣传、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等相关服务工作。
(八)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黄胜平)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等相关服务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熊照辉)负责农技推广、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利等相关服务工作。
(十)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杨洋)负责村镇建设环卫、城乡环境治理、农户改造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人:龚建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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