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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来凤乡人民政府
2022-10-18 来源:安岳县来凤乡人民政府 关闭 打印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来凤乡南凤街26号

邮编:64235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4332042

领导简介

张海彪 党委书记

李永红 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春花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 超 党委副书记

谢 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 健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向 东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副乡长

吴同仁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杨佩伶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唐安琪)

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承担机关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公开、督促检查、目标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保密机要、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人:罗光链)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牵头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构建联动推进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承担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党务公开、组织人事(含离退休人员)、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统战、民族宗教、宣传、群团等工作;承担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承担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承担乡镇党委换届、党代会召开、党代表选举、村(社区)班子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李仲国)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各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和资源,代表乡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承担管辖区域内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讼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承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场镇秩序管理维护等工作;开展辖区日常巡查、综合研判、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流转督办等基础性监管工作;牵头推进基层治理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构建联动推进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承担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反馈办理等工作;承担国家安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反邪教、重点人群管理等工作;承担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承担依法行政、安置帮教、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工作;依法依规协助承担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承担指导网格化管理、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依法依规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承担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灾救济组织工作;承担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应急避难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解决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组织、协调、指导乡镇部门和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和力量联动融合,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合力;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唐艳红)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各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和资源,代表乡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承担管辖区域内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讼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承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场镇秩序管理维护等工作;开展辖区日常巡查、综合研判、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流转督办等基础性监管工作;牵头推进基层治理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构建联动推进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承担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反馈办理等工作;承担国家安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反邪教、重点人群管理等工作;承担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承担依法行政、安置帮教、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工作;依法依规协助承担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承担指导网格化管理、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依法依规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承担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灾救济组织工作;承担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应急避难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解决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组织、协调、指导乡镇部门和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和力量联动融合,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合力;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杨波)

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统计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承担经济发展、科学技术、村镇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和经济合作、统计、扶贫开发、产业发展和项目推进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招商引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产权交易、新型主体培育、乡村治理、农村改革、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代理、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承担投资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管理、重点企业培育指导、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有效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承担工业服务业产业政策的宣传、指导和企业投资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统计工作;承担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流转、退出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宅基地政策宣传、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及利用情况台账建立等工作;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承担牵头拟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实施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研究、问题调研、项目督办、典型推介、信息宣传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承担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与宣传教育,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污染源管理,“散乱污”企业整治,“河长制”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的组织实施、跟踪督查工作,承担网格化环境监管、治理污染设施运转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所(负责人:李诗淼)

承担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承担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草案;承担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承担本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行政事业机构会计核算工作;承担管辖区域内的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承担本级财务管理,代管村(社区)财务等工作;承担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财务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杨东)

牵头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文化广播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承担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协调相关事务信息公开工作;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12345政务热线等工作;承担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承担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宣传引导、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承担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罗虞)

承担脱贫攻坚、农技推广、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利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服务工作;承担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承担农作物苗情监测、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农机技术推广等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承担农村能源开发利用节约的组织和推广;承担辖区农业重要生产资料供应保障服务及农产品流通服务管理、相关统计工作;承担辖区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春灌、水旱灾害防御、农村安全饮水、水土保持、“河长制湖长制”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市场拓展、信息收集与发布,对外宣传,联系业主、加工企业、营销企业和协会等服务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卢小红)

承担村镇建设环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房屋防违治违、村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承担农村村民住宅建房(规划许可)审核、农村住房规划建设过程监管、竣工验收、质量安全、违建拆除等相关辅助性服务工作;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代办等经办工作;承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垃圾清运等工作;承担辖区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人:刘永成)

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保障综合性政策法规宣传,协助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技能比赛等相关活动;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人:赵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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