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安岳县白塔寺乡天灯街53号
邮 编:64235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4973120
领导简介
邓长俊 党委书记
李青军 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邹国刚 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
滕明长 党委副书记
邓长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心洁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吴尚彪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马晋川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乡长
彭 真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对上、对下、横向、纵向),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为党委、人大、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出谋划策,外宣报道,制发文件的审核把关,文秘工作(校对),信息简报,网络舆情引导,政务热线,保密机要,会务工作(会标、参会人员签到、座牌、座次表),对内对外信息发布,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环境卫生、伙食团),与财政所配合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干部管理制度的执行,公务接待,值班制度的执行,政策的研究、调研、理论研讨,节能减排,机关党务政务公开,大事记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牵头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构建联动推进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承担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党务公开、组织人事(含离退休人员)、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统战、民族宗教、宣传、群团、妇联、外事台侨等工作;承担“五个一、三个一”帮扶等工作;承担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承担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承担乡镇党委换届、党代会召开、党代表选举、村(社区)班子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所
承担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承担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草案;承担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承担本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行政事业机构会计核算工作;承担管辖区域内的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承担本级财务管理,代管村(社区)财务等工作;承担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财务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
牵头推进基层治理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构建联动推进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承担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反馈办理等工作;承担国家安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反邪教、重点人群管理等工作;承担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承担依法行政、安置帮教、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工作;依法依规协助承担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承担指导网格化管理、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解决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组织、协调、指导乡级部门和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和力量联动融合,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合力;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各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和资源,代表乡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承担管辖区域内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讼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承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场镇秩序管理维护等工作;开展辖区日常巡查、综合研判、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流转督办等基础性监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临时救助、残疾人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具体管理工作;承担村民自治、社区治理和管理、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承担优抚、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和殡葬、婚姻、区划地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承担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工作;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经济发展、统计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承担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商务和经济合作、统计、扶贫开发、产业发展和项目推进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招商引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产权交易、新型主体培育、乡村治理、农村改革、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代理、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承担投资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管理、重点企业培育指导、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有效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承担工业服务业产业政策的宣传、指导和企业投资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统计工作;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承担牵头拟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实施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研究、问题调研、项目督办、典型推介、信息宣传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牵头乡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文化宣传、广播电视、医疗保险、医疗报账、社会保险(小额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相关服务工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文物、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就业保障等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脱贫攻坚、农技推广、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政策性保险、能源建设、水利、防洪抗旱、林业工作、河长制工作、村集体经济、农经工作、渔业、畜牧业、蚕业、现代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流转、柠檬产业、农产品质量、农业普查、等相关服务工作。
(十)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公益性岗位、惠民帮扶、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技能比赛等相关活动;协调做好劳务对接,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村镇建设、环保环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房改造、农村宅基地审批、美丽新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四好村建设、森林防火、林业等相关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产业发展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抓好全乡地方产业培育发展的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全乡地方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服务好全乡地方产业项目的研究、论证、评审、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为水产、 柠檬、蔬菜、中药材等(一、二、三)产业发展提供服务,承担辖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国土、城建(大棚房整治、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国有林、通信、电力、邮政、饮用水安全等工作,负责指导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垃圾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行业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二、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