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江,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四川内江人,中共党员,199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
现任安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1991.09-1994.07 四川省内江市商业技工学校商经专业学习
1994.07-1994.08 毕业待分配
1994.08-1996.12 内江市外贸纺织公司工人(其间: 1994.09-1996.06 内江教育学院中文专业大专学习)
1996.12-1997.12 内江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
1997.12-1999.05 内江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科员
1999.05-2000.12 资阳地区公安处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科员
2000.12-2004.05 资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主任科员(2000.08-2002.12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2004.05-2006.07 资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涉税侦查大队大队长
2006.07-2011.08 资阳市公安局警务装备处副处长
2011.08-2017.03 资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其间: 2014.10-2015.10 下派任雁江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7.03-2019.06 资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副调研员
2019.06-2019.12 资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四级调研员
2019.12-2020.07 资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四级高级警长
2020.07-2021.04 资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三级高级警长
2021.04-2021.09 资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二级高级警长
2021.09- 安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负责司法、信访、退役军人事务、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等工作。
领导县公安局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军休所)。
联系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武警安岳中队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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