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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岳县“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2022-12-29 来源:安岳县政府办公室 关闭 打印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安岳经开区管委会,县级 各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安岳县“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设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29 日

安岳县“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资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资阳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有关要求,结合安岳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十三五”期间,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积极成效,覆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迅速,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建成。实体平台建设逐步完善,热线咨询数量快速增长,网络平台服务稳步提升。全县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553个,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平台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服务内容详实,流程规范,设置接听专员,采用固定坐席和移动坐席两种方式提供全天候24小时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信息化、特色化的“一线通”公共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活力增强,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2020年,全县有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共17家,法律服务人员73人,共办理案件4800余件;全县共有人民调解组织621个,调解员3821名,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099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566件,预防纠纷443件。全县共受理矛盾纠纷3084件,成功调解3072件,成功率达99% 。

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提升。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2020年,全县开展“法律七进”活动412次,重点对象法律培训2668次,培训“法律明白人”5025人次,开展街头法治宣传3226次,开展专题宣传活动328次,发放宣传资料84910份。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动降槛扩面、提质增效。2020 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7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183.9万元。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调解、公证“最多跑一次”等改革试点取得良好成效。

“十三五”时期,我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但是仍然存在短板: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尚未建立,部门共同参与机制尚未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均衡,城乡差距明显;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不足,法律服务人才匮乏;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滞后,服务精准性有待提高。受地域、经济等因素影响,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较为突出,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还有差距。

“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深刻复杂变化的发展环境对公共法律服务作用发挥提出新要求。安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经济总量不大、发展速度不快,城乡居民收入不平衡,在发展中积累的各类矛盾问题亟待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推进社会治理、城乡形态重塑、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调整,迫切需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赋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使命。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全县处于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安岳新征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等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法律服务护航。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出新期待。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新跨越。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要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更加充分、优质、便捷、高效。广泛应用的新技术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提供新支撑。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能够有效提升精准服务、主动响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实现“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服务大局普惠公益、统筹城乡强化基层、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大力推进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安岳加快建设“一城一地”、崛起成渝中部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健全县、乡镇(街道)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加强整体统筹、协调推进。立足实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促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人民至上,保障权益。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创新驱动,科技赋能。充分与市级部门相衔接,发挥现代科技手段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内容和供给模式的创新。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有效提升总体供给能力水平,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发展。

第三节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设施全面覆盖、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表1 “十四五”时期安岳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指标

2020年情况

2025年目标

1.普法依法治理

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

法治教育阵地覆盖率(%)

30

100

乡镇(街道)宪法或民法典主题阵地覆盖率(%)

25

100

村(社区)骨干“法律明白人”数量(人)

2

5

2.法律援助

人均法律援助经费(元)

0.4

0.45

3.人民调解服务

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名)

1

10

4.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

每万人拥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数量(名)

0.39

0.52

5.公证服务

公证机构标准化建设率(%)

0

100

6.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热线平台接通率(%)

72

90

 

第三章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推进县、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中心、站、室)建设。持续构建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撑、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础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推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发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服务、统筹调配资源、对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平台运行进行指导监管等职能,将其打造成县域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提升综合服务、资源统筹调配、运行指导监管能力。

深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功能发挥。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深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试点探索司法所负责乡镇(街道)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机制,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将其打造成面向群众服务的主阵地和一线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巩固、提高,强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指引、咨询功能。

第二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

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等现有资源,加大“12348”热线平台推广使用,承接“12348”热线平台转办的法律服务事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

第三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对接“12348”四川法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业务办理系统深度对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数据对接、业务联动机制,优化沟通渠道。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全面对接四川省政务服务平台,统筹利用政务服务资源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业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向基层延伸。

第四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

推动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运营管理,推动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提供服务的信息数据化,以数据集中和数据共享为桥梁,让数据在不同平台间流转,通过扁平化模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跨平台、跨层级、跨业务协同办理,形成“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反馈”的服务闭环,运用统一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标准对三大平台服务事项进行全流程动态监督,实现三大平台互联互通、融合发展。推动基层实体平台与热线、网络深度融合,实现设备升级和功能优化。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互联互通。逐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公共安全服务、检察服务、诉源治理、基层综合治理、政务服务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的对接机制,实现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平台的融合对接。适应互联网时代在线诉讼发展和人民群众新需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诉讼服务的协同发展,探索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诉讼服务站。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共通,探索形成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大数据供应链和在线诉讼统一数据技术标准。

第五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建设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应用体系。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深化律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远程会见、综合指挥等应用智慧化建设。按照市级统一部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电子证照库”“电子文书库”建设,实现律师、法律援助案件“一案一码”。梳理公共法律服务清单,规范办理流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指尖办、掌上办”,支持发展灵活多样的远程服务、自助服务、个性服务。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推进“区块链法律服务”,为电子存证固化、行业诚信信息库共享等应用提供技术保障。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决策研判。接入市级大数据端口,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全面汇聚、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数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有效支撑各级业务应用之间的业务协同。

加大科技信息化产品供给。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大力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科技支撑技术,推广、应用公共法律服务自助设备、智慧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网上超市等智能化产品,建立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

专栏1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程。力争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面达到10%以上,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面达到30%以上,县级“枫桥式司法所”覆盖面达到60%以上。

信息化基础支撑提升工程。构建一体化网络资源体系,搭建“区块链+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应用工程。建设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公益平台、可视化调解平台等。

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运用工程。配合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建设大数据智能感知和决策支持平台,协助实施“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第四章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第一节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效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实施公民终身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述法等制度,充分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全覆盖进行线上学法考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常态化开展“开学第一课”“宪法法律进校园”等活动,运用模拟法庭、巡回法庭、法治演讲(征文)、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网络建设。加强基层“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系统提升“两委”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深化“法律七进”“特色三进”,推进政府部门、学校 、乡村(社区)、企业(单位)、网络、寺庙和行业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大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促进全体公民树立法治理念、养成法治习惯、全社会形成法治风尚。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继续制定发布安岳县普法责任制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建立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制度,加强普法责任制日常指导和监督,定期开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活动,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融入法治元素,将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民族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有机融合。依托乡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公园、长廊等场所,大力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形成以安岳城区为中心,在G319、G247国道线和S102省道线沿途乡镇(街道)、村(社区)不断向外延伸的“一区三线”法治宣传阵地集群网。到2025年,努力实现全县至少有两个以上法治文化公园,十个特色法治主题宣传阵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个法治讲堂,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书屋),依托法治文化阵地,体系化、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安岳县文化历史特点和地域传统文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创建培育丰富完善一批具有安岳特色的法治文化传播品牌,创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小品、法治歌曲、法治动漫等法治文艺作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搭建公益性法治文化活动平台,全面融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之中。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探索建立“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

专栏2 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效

 

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程。深入持久开展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在现有法治文化阵地基础上,建设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公园、广场)。

民法典学习宣传工程。成立安岳县“八五”普法宣讲团,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民法典公园、广场、长廊。

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组织编写“八五”普法系列读物,用好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全覆盖。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方案,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党员、退役军人为重点,加大培养力度,到2025年实现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

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建立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充分利用“三下乡”和“社区文化宣讲”等活动,推动法治文艺下基层。依托新媒体普法平台,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的普法传播网络,实现法治文化浸润效果。

 

第二节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

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法律援助责任。制定全县基本公共服务(法律援助)实施标准,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便捷。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各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助机制,建立省外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律师团,加大对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监督和指导,争创示范。

抓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科学合理确定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拓宽覆盖人群。建立重点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一站通办”“一线通办”“一网通办”。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打造一批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工作站。

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确定的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质量安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特困户帮扶基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等与民生、“三农”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充分运用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法律援助与政法系统数据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开展“互联网+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指派办理、结案归档、质量评估全程线上运行,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效。

第三节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构建“调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统筹整合调解、公证、裁决、复议等纠纷预防解决机制,多方参与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开展跨行政区域川渝联调,在同成都、重庆毗邻地区开展边界调解工作。

加快组织提升。巩固规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医疗卫生、道路交通事故、物业服务、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拓展。加快完善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推进队伍优化。大力加强专业化、专职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有序推进在“五老”人员、乡贤中选聘人民调解员,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计划按标准配齐配强专职调解员,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

加强品牌引领。积极推进特色品牌调解室建设,培育和打造优质调解品牌,打造一批省、市、县级品牌调解工作室,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调解员建立个人品牌调解室,具备条件的诉调、警调组织打造特色品牌调解室,推动人民调解组织服务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探索特色品牌调解室进驻项目工地。

专栏3 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工程。打造一批有特色的品牌调解工作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计划按标准配齐配强专职调解员,培育10名金牌人民调解员。

 

第四节优化律师法律服务

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团、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普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县级行政机关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备案,优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管理,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

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智能化建设,支持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服务方式创新。

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律师涉外业务学习,提高律师涉外执业能力,保证涉外业务质量。

第五节深化公证行业改革发展

持续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激发公证机构更好利企便民。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实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告知承诺制度、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显著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推进公证信息化应用和信息共享,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和数据共享。

拓展创新业务领域。进一步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保障“三农”、知识产权保护、家庭事务等领域的实践。综合运用公证证明、保全证据、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制度特色和职能优势,不断拓展创新服务领域和项目。加快建设在线公证服务,积极探索“公证区块链”法律服务创新发展“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

大力发展公证员队伍。通过公招、聘用等途径广泛选聘公证员和公证辅助人员,充实、壮大公证员队伍。加大公证员助理培养力度,优先聘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支持具备报名条件的公证员助理参加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逐步完善聘用制公证人员绩效薪酬制度,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

第六节 推进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证认可。大力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创建通过国家级、省级资质认定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

推进司法鉴定人专业化、职业化。优化鉴定人队伍结构,加强鉴定人培养教育,提升鉴定人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鉴定人学历层次,建立符合鉴定行业长期健康发展需求的人才梯队。不断提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鉴定人比例,各鉴定机构形成相对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

提升司法鉴定服务功能。促进鉴定资源与鉴定需求的平衡,提升司法鉴定水平,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普惠均等的服务。建立健全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扩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公益服务的范围,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逐年上升机制,加强司法鉴定与办案机关的信息互通共享。配合市级智慧司鉴建设,升级优化司法鉴定业务综合管理平台。

专栏4 优化法律服务供给

 

律师品牌能力提升工程。培育2名律师行业专业人才。

公证能力提升行动。培育2名涉外公证员。

 

第五章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协调发展

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服务。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布局整体优化、功能体系整体完善、发展能级整体提升。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公共法律服务,突出财产权益、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等同等保护。服务安岳重点产业园区、重大建设项目,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渠道,帮助企业主动预防和化解生产、经营风险。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坚持“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理念,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农村产业振兴,为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旅游、农村产权流转等重点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互联网”法律服务,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服务农民权益保障,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积极维护新就业形态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劳动保障权益。服务乡村人才振兴,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充实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力量。

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推行“微信+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清单制,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比例。大力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应用场景项目,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支持和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组织,培育一批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

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服务。探索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服务活动的优化整合和统一调度,为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精准快捷、优质高效的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专栏5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协调发展

 

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升行动,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创新培养模式,综合运用集中培训、现场教学、法治实践观摩等方式,分级分期分批培养“法律明白人”,到2025年实现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

 

第二节拓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引入社会参与机制,探索建立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师资库,实现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安置帮教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配置。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安置帮教与监狱系统、社区矫正系统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系统,强化释放衔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

提升服务民营经济效能。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推进民营企业“法治讲堂”“法治体检”常态化。加强民营企业权益保障,健全完善企业投诉服务平台建设,在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商(协)会建立民营(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创建一批标准化民营(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投诉申请受理、困难协助处理、法律政策咨询等集成服务,实现调解、裁决、复议、仲裁、诉讼有效衔接,打造涉企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安商“走出去”行动,探索与重庆、内江、遂宁等相邻县(区)企业投诉工作机构开展跨区域协作。

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强化创新源头保护,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探索在重点产业园区等创新资源集聚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围绕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保护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的各项权益。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健全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障一体化机制。

专栏6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拓展工程。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师资库,积极组建一批社会帮教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

服务民营经济能力提升工程。组建1个“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

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扩容工程。建立1支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伍,吸引50人成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

 

第三节发展高能级公共法律服务业态

加快成德眉资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协调推进成德眉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共建共享。推广使用成德眉资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一键接通”热线平台和“扫码可得”网络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共享,全域通办。按照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统一底线标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质量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探索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基金,促进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融通。

创新服务高质量发展功能。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公共法律“微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提供在线查找、预约、咨询服务,畅通应答渠道,提供“一键式”法律服务。深化专项法律服务,完善小微企业免费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建立“法治体检”常态化机制。加强纠纷解决集成,有效联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调解和诉讼、警务、检务资源,建设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平台,提供商事纠纷解决便利。

第六章增强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推进安岳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领域、全过程,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围绕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督促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地落实,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节落实经费保障

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资金保障机制,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所需经费。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县、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统筹利用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建立完善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政府应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业务装备、工作经费等基础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场所应利于业务开展和方便群众,所需房屋可通过调剂、新建、改扩建、划拨、租赁等方式予以保障,所需设施设备应纳入业务装备保障范围。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加强人才保障

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加法律服务人力资源供给。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作用,探索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育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力量,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的机制和平台,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水平。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教育培训指导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持续提高专业化水平。推动建立健全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人才队伍均衡发展,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

第四节深化宣传引导

运用电视、广播、安岳融媒体APP、政府门户网站、法治安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创新举措。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服务渠道的宣传力度,建立起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的公共法律服务宣传体系,不断提升公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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