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1.《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2.《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
二、受理条件
1.排放工业污(废)水、医疗污水的企、事业单位;
2.排放污水的宾馆、酒店、垃圾中转站、粪便处理场、屠宰场、养殖场、农贸市场等;
3.排放污水的机动车清洗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和混凝土制品场等。
三、申报材料
1.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等相关图纸及材料;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承诺书;
3.工业企业或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材料;
4.符合排水检测要求的告知承诺书;
5.工程及排水隐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XX排水许可申请单位关于排水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7.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五、办理类型及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该事项无收费标准
七、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八、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2.办理地点: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广场路街道4号,详细地址:安岳县行政审批局二楼270号至272号。
3.咨询电话:028-24536585
4.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028-12345
附件: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承诺书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3.符合排水检测要求的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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