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龙井社区社区治理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立项的批复
2022-01-05
来源: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闭
打印
安岳县人民政府岳城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龙井社区申请社区治理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立项的请示》(岳街办〔2021〕13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岳县岳城街道办事处龙井社区社区治理省级试点示范项目
二、项目代码:2112-512021-99-01-825628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单位:安岳县人民政府岳城街道办事处
五、建设地点:安岳县安岳大道与贾岛路交汇(汇金名城·天誉 4号楼1层)。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龙井社区社区治理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建筑面积共581.25平方米。其中社区办公区204平方米,社区展示厅30平方米,会议室及多功能室39平方米,调解(谈心)室10平方米,青年之家20平方米,妇女儿童之家19.67平方米。附属系统包含喷淋系统、监控系统、排烟设施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城乡社区治理试点补助资金。
八、建设工期:3个月。
九、项目自此文件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此文件自动失效。
十、项目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报建手续,落实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档案管理、职业病防护、资金筹措等相关规定。项目开工后按照规定报送投资统计信息,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建设管理、事项变更、投资调整等,按照安府办发〔2020〕3号文件执行。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5日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