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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工作方案
2024-01-15 来源:安岳县教育体育局 关闭 打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四川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实施方案》《资阳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工作方案》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合理安置实名登记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巩固水平,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纵向衔接、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横向融通的残疾人教育体系,不断满足残疾人接受教育需求。到2025年,特殊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全县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向“两头延伸”,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

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医教结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进一步规范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特殊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全面落实特殊教育国家教材和课程体系,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有效融合。

增强特殊教育保障。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全面加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到2025年,全县特殊教育资源补充和运行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教师队伍数量更加充足、结构更加合理,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措施

(一)延伸学段服务,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1.持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统筹规划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建立相关部门信息共享、通力合作、责任共担机制,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县残联、教育部门负责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基本信息,共同确定未入学残疾儿童对象,依托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等进行科学全面规范评估,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残疾儿童“一生一案”特殊教育安置工作,对各类安置入学的及时进行销号管理。健全就近就便安置制度,加强随班就读工作,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安排接受义务教育。普通学校要为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和支持,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鼓励县特殊教育学校在本地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保障福利机构内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支持县特殊教育学校招收孤独症儿童入学,鼓励县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部(或班)。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入学评估结果,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联合卫健、残联等多部门通过筛选、培训确定有责任心、有爱心、品行端正的送教上门人员,采取“普校+特校”“教育+康复”等多种方式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开展教育,加强服务过程管理,保障服务时间,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能够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得纳入送教上门范围。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当地医疗、康复中心及社区其他服务机构合作,为残疾学生提供康复服务。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到2025年,全县实现送教上门学生数在已入学残疾学生数中占比降低至15%以内。

2.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支持县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教育部,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附属幼儿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提高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入学机会,探索开展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整合特殊教育资源,鼓励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支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接受学前康复教育。

3.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推动县特殊教育学校办好中等职业教育,提倡中等职业教育“一校一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拒绝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人入学随班就读,鼓励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方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鼓励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成为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合理设置特殊教育专业,支持校企合作,努力让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高中阶段教育。

(二)促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1.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县特殊教育学校和安岳县长河源小学等2所以上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或构建发展共同体,创设融合教育环境。加强普通、特殊教育学校资源共享与整合,合力推进残疾学生的信息上报、教育评估、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等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落实国家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逐步完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制度。鼓励县域内普通、特殊教育学校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省、市融合教育示范校,积极组织开展优秀融合教育教学案例遴选和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展示、交流活动。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选用特殊教育教材和教辅资料。积极开展融合教育教学改革,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支持建立助教陪读、同伴互助制度,为残疾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支持。县特殊教育学校和县域内随班就读学校应为残疾学生制定符合身心特征和需要的个别化教育计划,注重全面发展、潜能开发、缺陷补偿,提升教育教学的针对性有效性。落实《第二期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通过培训、教学、宣传等方式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2.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县特殊教育学校和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融合办学,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就业需求的专业,鼓励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到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走教,积极探索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残疾学生的专业,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支持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面向残疾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切实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鼓励支持残疾学生参与“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提高残疾学生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鼓励支持县特殊教育学校、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与儿童福利机构共建共享实训基地,为残疾学生实习实训提供服务。

3.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建立政府为主导,教育、卫健、民政、残联等多部门配合的联动机制,形成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特殊教育学校合作的常态化模式,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四川省教育云平台和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充分应用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鼓励县教科所、县特殊教育学校积极探索开发特殊教育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积极推进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对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学生及时进行评估,优先为义务教育不同年龄阶段残疾儿童按照一定的补贴标准给予科学适配及服务,属于原建档立卡户的由县残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配备服务,提升各类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适宜教育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三)提升支撑能力,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1.优化特殊教育办学条件。依据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全面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暖心工程”,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开展办学条件验收,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支持县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鼓励推进县域内新建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配备,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

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继续完善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鼓励乡镇(街道)义务教育学校因地制宜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逐步实现县、乡镇(街道)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探索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资源中心在县域内特殊教育研究、指导、服务、培训、资源开发、质量管理等方面专业支持作用。对接收5名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要设立专门的资源教室,不足5人的,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规划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布局,辐射县域内所有随班就读学生,实现共享发展。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普通学校要建立健全资源教室管理制度,提高使用率。

2.巩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多措并举提升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7000元,并按时足额拨付;落实学前、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向特殊教育倾斜,逐步将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根据需要,由县级财政统筹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建立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贴政策,结合实际制定补贴标准。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向重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等。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学生资助政策,优先将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纳入生活补助或助学金范围,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不低于每生每年3000元,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坚持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根据实际,减免残疾学生学前阶段保教费和高中阶段学费。

3.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队伍建设。在县级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根据随班就读工作需要,对承担巡回指导任务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适当增加教师配备。逐步对有随班就读学生5人及以上且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普通中小学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用于资源教室管理和学生服务等。逐步为县教育科学研究所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研员。支持残疾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制度,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的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

4.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幼儿园)从事残疾人教育的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按照不低于当地中小学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水平15%的幅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水平。县特殊教育学校、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和普通学校(幼儿园)等事业单位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中应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适当倾斜。从事特殊教育人员享受的特殊教育津贴按规定计入养老保险基数。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在特级教师评选及各级评优推荐中分配一定的特殊教育教师指标。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关心特殊教育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将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工作方案的落实列入县级相关部门年度任务,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县教育和体育局要牵头建立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多部门联动推进机制,要统筹推进“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好入学安置、教育教学、教师培训等。县发改局要将特殊教育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财政局要加强统筹,不断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加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县人社局要完善和落实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政策。县卫健局要做好对残疾儿童青少年的评估鉴定、医疗与康复服务,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县民政局要做好家庭困难残疾学生的救助,抓好儿童福利机构内残疾儿童抚育工作。县残联要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配合县教育部门(含中小学校)入户核查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基本情况,做好动员安置入学工作。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开设康复课程,推进医教结合。探索学校、科研、医疗、康复等机构之间人才资源共享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学校与科研、医疗、康复等机构的协同合作,建立健全专业支撑工作机制,合力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把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为县级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中小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重要内容,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责任督学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督导范围,建立激励和问责机制,确保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有效实施,取得实效。

(四)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献爱心、送温暖,青年志愿者持续开展助残阳光行动,积极开办家长学校,广泛开展培训宣传,帮助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更好履行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限要求

1

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

县教育和体育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2

坚持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根据实际,减免残疾学生学前阶段保教费和高中阶段学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活费补助不低于每年3000元/生

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

县残联

持续推进

3

支持并推动安岳县特殊教育学校办好中等职业教育,提倡中等职业教育“一校一品”

县教育和体育局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完成

4

落实《第二期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通过培训、教学、宣传等方式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县残疾人联合会

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完成

5

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

县教育和体育局

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疾人联合会

持续推进

6

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暖心工程”,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县教育和体育局

县财政局

持续推进

7

对接受5名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要设立专门的资源教室,不足5人的,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规划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布局,辐射县域内所有随班就读学生,实现共享发展

县教育和体育局

县财政局

持续推进

8

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7000元,并按时足额拨付

县财政局

县教育和体育局、

县民政局

2025年底前

9

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队伍建设,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财政局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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