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05-19
来源: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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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18日我局对安岳县协和镇新辛机砖厂使用无害化处置后的污泥替代部分页岩原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 24522173
通讯地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
邮 编:642350
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安岳县协和镇新辛机砖厂使用无害化处置后的污泥替代部分页岩原料项目 |
资环审批安〔2023〕6号 |
2023.5.18 |
相关附件: |
协和新辛机砖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