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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命令
2024-01-04 来源:安岳县气象局 关闭 打印

编号:2023-24

鉴于我县气象条件逐渐转好,污染风险降低,且市气象局于1 月 5 日零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III 级应急响应。结合对安岳县未来天气情况研判,我局决定同步解除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请气象台及各内设机构做好后续气象服务工作,并及时做好服务总结上报市局业务科。

特此命令。

2024 年1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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