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李光亮“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的通报
2019-11-28
来源:安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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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2018年5月24日,白塔寺乡发生打架斗殴伤人事件。白塔寺乡居民李光亮与专职治安巡逻队员曾祥远、蒋明荣不顾个人安危,追赶并成功擒获4名犯罪嫌疑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李光亮“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并在县“见义勇为奖励金”中给予李光亮1万元奖金;给予曾祥远、蒋明荣奖金各8000元。
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李光亮、曾祥远、蒋明荣为榜样,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加快建设成渝中部开放发展前沿区作出积极贡献。
安岳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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