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资阳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 官方微博
首页 走进安岳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投资安岳 魅力安岳 互动交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安岳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李光亮“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的通报
2019-11-28 来源:安岳县人民政府 关闭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2018年5月24日,白塔寺乡发生打架斗殴伤人事件。白塔寺乡居民李光亮与专职治安巡逻队员曾祥远、蒋明荣不顾个人安危,追赶并成功擒获4名犯罪嫌疑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李光亮“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并在县“见义勇为奖励金”中给予李光亮1万元奖金;给予曾祥远、蒋明荣奖金各8000元。

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李光亮、曾祥远、蒋明荣为榜样,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加快建设成渝中部开放发展前沿区作出积极贡献。

安岳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8日

相关附件:
Copyright 2016 www.ay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版权所有:安岳县人民政府 蜀ICP备15031152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2102000017号 网站标识码:5120210011
主办单位: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24522740
网站管理维护:安岳县政府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24522151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