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县三级保护古树的通知
2020-05-13
来源:安岳县政府办公室
关闭
打印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专家鉴定和审核,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认定全县三级保护古树1495株,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落实三级保护古树的管护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安岳县三级保护古树名录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相关附件: |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县三级保护古树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