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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县三级保护古树的通知
2020-05-13 来源:安岳县政府办公室 关闭 打印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专家鉴定和审核,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认定全县三级保护古树1495株,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落实三级保护古树的管护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安岳县三级保护古树名录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相关附件: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县三级保护古树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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