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解读
2022-01-06
来源:安岳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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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安岳县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相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区域并向社会公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明确了我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公告》自2021年6月22日起执行。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
《安岳县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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