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对安岳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处理工艺和环保措施等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安岳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资阳市安岳县永清镇河店村14、16社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600吨,配套2炉2机,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800吨,配置1台处理量为8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台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次环评只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资阳市安岳县西大街9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24523172
电子邮件:635228414@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总部国际6号院21号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10-63288208-418
邮编:100071
电子邮件:beijingzbgongcan@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示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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