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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11-02 来源: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闭 打印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部署,我县于2018年12月起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800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5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一、耕地98420.30公顷(147.63万亩)

其中,水田40481.56公顷(60.72万亩),占全县耕地的41.13%;水浇地10.70公顷(0.02万亩),占全县耕地的0.01%;旱地57928.04公顷(86.89万亩),占全县耕地的58.86%。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98420.30公顷(147.63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00.00%。无位于一年一熟制地区的耕地。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98420.30公顷(147.63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00.00%;无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下地区的耕地。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0089.65公顷(15.13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0.2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3422.54公顷(35.13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3.8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2339.22公顷(78.51万亩),占全县耕地的53.1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1675.34公顷(17.51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1.86%;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893.55公顷(1.34万亩),占全县耕地的0.91%。

二、园地26976.13公顷(40.46万亩)

其中,果园26066.27公顷(39.10万亩),占全县园地的96.64%;茶园1.82公顷(0.00万亩),占全县园地的0.00%;其他园地908.04公顷(1.36万亩),占全县园地的3.36%。无橡胶园地类。

三、林地75952.71公顷(113.93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67064.48公顷(100.60万亩),占全县林地的88.30%;竹林地4598.46公顷(6.90万亩),占全县林地的6.05%;灌木林地2958.53公顷(4.44万亩),占全县林地的3.90%;其他林地1331.24公顷(2.00万亩),占全县林地的1.75%。

四、草地433.00公顷(0.65万亩)

其中,其他草地433.00公顷(0.65万亩),占全县草地的100.0%。无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地类。

五、湿地10.45公顷(0.02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10.45公顷(0.02万亩),占全县湿地的100%。无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盐田、沿海滩涂、沼泽地地类。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4792.23公顷(52.19万亩)

其中,建制镇用地2216.37公顷(3.32万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36%;村庄用地32277.77公顷(48.42万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92.78%;采矿用地241.17公顷(0.36万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0.6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6.92公顷(0.09万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0.17%。无城市用地地类。

七、交通运输用地5014.57公顷(7.52万亩)

其中,公路用地2393.90公顷(3.59万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47.74%;农村道路2620.55公顷(3.93万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52.26%;管道运输用地0.12公顷(0.00万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0.00%。无铁路用地、轨道交通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地类。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934.41公顷(14.90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2682.22公顷(4.02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6.98%;水库水面2335.33公顷(3.50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3.49%;坑塘水面4611.75公顷(6.92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6.44%;沟渠231.00公顷(0.35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35%;水工建筑用地74.11公顷(0.11万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0.74%。无湖泊水面、冰川及永久积雪地类。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进出平衡。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安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评价与空间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岳县统计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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