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资阳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 官方微博
首页 走进安岳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投资安岳 魅力安岳 互动交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安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12-01 来源:安岳县房屋征收局 关闭 打印

因四川盆地安岳气田高石梯区块灯二段、台内灯四段、栖霞组气藏开发产能建设项目(四川省—南区净化厂)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

四川盆地安岳气田高石梯区块灯二段、台内灯四段、栖霞组气藏开发产能建设项目(四川省—南区净化厂)。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安岳县高升乡沙子村2组(原沙子村2组、3组、8组)、玉寨村3组(原玉寨村4组);林凤镇大坡村1组(原大坡村1组、2组)、大坡村2组(原大坡村12组)、大坡村4组(原大坡村7组、9组)、大坡村5组(原大坡村10组、13组)、大坡村6组(原大坡村6组)、大坡村7组(原大坡村8组、14组、15组)、松林村5组(原松林村7组、9组)、松林村6组(原松林村8组、10组)、长林村8组(原长林村9组)、长林村7组(原长林村7组)。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用于四川盆地安岳气田高石梯区块灯二段、台内灯四段、栖霞组气藏开发产能建设项目(四川省—南区净化厂)建设。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由安岳县人民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房屋征收局、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农村居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情况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积极反馈意见,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土地流转等事项。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安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相关附件:
Copyright 2016 www.ay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版权所有:安岳县人民政府 蜀ICP备15031152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2102000017号 网站标识码:5120210011
主办单位: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24522740
网站管理维护:安岳县政府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24522151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