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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4-01-25 来源:安岳县生态环境局 关闭 打印

资阳市审计局于2023年3月至5月对我单位2020年至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2023年7月20日安岳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会,专题研究审计反馈问题。8月15日,安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岳县关于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对审计指出问题,专题研究,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明确牵头单位,整改时限。

审计报告共反馈安岳10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6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4个,截至公告日已完成整改问题9个,剩余1个分阶段整改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未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减量替代政策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今后的新建项目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环办发〔2015〕333号)的规定,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获批文件作为环评文件受理要件之一。

(2)按照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印发的《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十条措施》的规定,对主要污染物排放小于1吨项目的项目实行总量确认豁免,同时建立好总量指标管理台账。对主要污染物排放大于1吨项目的项目,需明确总量指标替代削减初步方案后,才对项目予以受理。便于在以后的大气管理工作中动态掌握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前已对2家新建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减量替代,并制作减量替代项目台账。

2.关于“建成区内加油站三次油气处理装置和在线监测安装工作推进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7月以来,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牵头开展全县建成区加油站油气排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县建成区12座加油站分批开展油气处理装置安装,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岳县推进加油站油气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环保、市场监管、消防、相关乡镇街道共同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截至2023年4月,12座加油站已全部完成三次油气处理装置设备安装工作,并进行了检测验收。

3.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制度落实不到位,未督促安岳县协和新辛机砖厂编制“一厂一策”实施方案问题”的整改情况。

安岳县协和新辛机砖厂已于2023年5月编制完成“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4.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业源减排清单未做到应纳尽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安岳县兴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属于土壤重点管理单位,不属于大气重点管理单位,且该公司已经封场,故未纳入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

(2)安岳县富程琉璃瓦厂已注销,且不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故未纳入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

(3)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实行动态更新,按照国、省、市编制进度要求,已将安岳县协和镇新辛机砖厂、安岳县元坝镇正兴机砖厂纳入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

5.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制度落实不到位,应急预警期间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安岳经开区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4次;7月以来出动检查80余次(不包括首席服务员现场督导),全力帮扶指导企业落实应急减排管控措施,集中力量保障园区空气质量;充分借用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宣传工作。

(2)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7月以来开展砖瓦企业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检查、宣传24次65个点位,督促企业落实防控工作措施;要求加油站响应“臭氧污染黄色预警”,落实错峰卸油措施,每天8点-18点禁止油罐车卸油作业,加强油气回收系统日常维护,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开展加油站检查16次38个点位。

(3)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积极对各乡镇(街道)、安岳经开区、县级相关部门进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调度;安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出动,问题整改期间,已对全县90余家涉气企业进行双随机检查。切实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政策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各相关企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6.关于“扬尘源精细化管控不到位-(1)工地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存在离线时间过长情况。(2)部分工地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的整改情况。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运营单位的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指导运营单位通过系统加强现场核查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落实专人实时监管扬尘在线监管平台监控,并每日汇总报告发现问题。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定时对各在建项目进行巡查检查,持续对各在建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照“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建立项目清单环保问题台账。要求在建工地落实专人每日报送工地施工状况,施工图片。

7.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资阳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5日印发《资阳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方案(2023)和资阳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划分方案(2023年)》,明确了安岳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我县环委办于12月7日印发了《关于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的通知》,开展清理巡查两次,目前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况。

8.关于“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600万元,导致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收回我县2017年大气污染治理资金30万元,经与市财政局协商同意,市财政局拟采用年度结算方式扣回2019年大气污染治理资金210万元。

9.关于“部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未充分使用(利用),既影响治理效果又导致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定期将抓拍到的黑烟车证据(图片、视频等资料)文件发送给公安,由公安作出相应处罚;县交警大队通知黑烟车车辆车主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并复检,让黑烟抓拍数据充分发挥作用。

(2)建立网格化监测系统日常运维制度。落实专人关注网格化平台预警情况,做好分类统计工作,对区域空气质量进行整理评估,对报警信息进行有效处理。每月对区域内的微型站预警信息做分类报告,对当月区域内整体空气质量情况做相应评估。

(3)在网格化空气质量监管系统设置乡镇(街道)网格员账号,将微站监管责任落实在“最后一公里”,平台管理员将空气质量报警信息直接推送到各属地乡镇(街道),待乡镇(街道)排查问题来源后反馈平台,形成“大数据+统一指挥+综合执法”的闭环管理,确保大气治理项目实现预期治污目标。

(二)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

1.关于“安岳县空气质量激励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

该问题属分阶段整改问题,因剩余资金未达到支付条件未整改到位。县财政积极筹集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等情况及时拨付。目前安岳县空气质量激励资金支出83.51万元,资金执行率达到58.8%,对未达到支付条件的资金,由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加快项目编制实施,县财政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等情况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我县将完善县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空气质量激励资金执行政策。力争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安岳县空气质量激励资金支出113.6万元,资金执行率80%以上,剩余20%资金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支付。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四条建议,我县照单全收、全部采纳,高度重视,深刻剖析,对今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谋划,再部署,再细化,形成以下三条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机制,统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研究制定《安岳县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3-2025年)、制定《安岳县2023年度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以清单制方式明确工作任务,治理工程,部门职责,在党政同责考核中调整考核分值,把责任压紧压实到每一级,形成责任闭环。

(二)进一步精准治污,啃下减污降碳“硬骨头”。

率先完成砖瓦企业整合升级工作,将37个砖厂整合成13家,在产砖厂全部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差异化开展应急减排管控,2家企业成功绩效评级为C级,出台《安岳县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红黑榜”考核办法(试行)》,发布建筑项目“红黑榜”1期,在全市率先推行《建筑工地新型扬尘治理措施》,对扬尘治理不到位的5个项目罚款36260元,4家鞋服企业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原料替代,建成区内12家加油站全部完成三次油气回收装置验收投用,改建港湾式公交车站2个,在全县重点路段倡导错峰出行、实行交通疏导,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全覆盖检查、移动源尾气检测、重型燃气货车尾气排放装置专项检查,抽检车辆494辆,减少尾气排放。印发《安岳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查封扣押涉嫌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1万余件(封)、销毁6000余件,约谈企业4家、处罚3家。制止、取缔夜市烧烤等露天经营70处、烟熏腊制品17处。

(三)进一步强化督察整改,筑牢协同防治防火墙。

严格开展重点区域污染源专项督查、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督查等专项行动,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加油站、汽修厂等160余家次,督促整改问题19个,核查部、省交办问题线索124件,立案查处4起。常态开展露天焚烧管控巡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8个,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4个,对乡镇分管负责同志作出停职处理4人,坚决释放从严管控严的信号。

2023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五下降两提升”,即SO2浓度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4%;NO2浓度1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6%;O3浓度1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PM2.5浓度3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PM10浓度5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全省193区县(10个经开区)排名109位,同比上升39位;优良天数316天,同比增加2天;首次进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序列,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单位将在以后年度的12月公告后续整改情况,直至所有问题完成整改为止。

安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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