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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普州文化广场周边部分道路实施单向交通组织的公告
2024-04-22 来源: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闭 打印

为切实缓解普州文化广场周边道路拥堵现象,提高通行效率,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充分论证、征求意见,决定于2024年5月6日0时起,全时段对广场东路、广场路(县人民政府一二三号楼外路段)、广场西路实施单向交通组织的管理措施,具体交通组织措施及通行规则公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每日0:00至24:00。

二、通行方式:施行柠都大道——广场东路——广场路(县人民政府一二三号楼路段)——广场西路——柠都大道的单向通行措施。(见单向交通组织通行示意图)

三、管控对象:所有机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不受单向通行限制,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四、法律责任: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理解、支持、配合,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和引导通行,并服从公安交警的现场引导和指挥。对违反通行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22日

附:单向交通组织通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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