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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乡村振兴局对安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76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3-11-06 来源:安岳县乡村振兴局 关闭 打印

冯旭代表:

您提出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有效发挥乡村振兴创造美丽安岳的建议》(第76号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并落实专人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配强一个好班子,凝聚集体经济开展合力”的建议: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着力围绕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吸引人才返乡创业,培育培养致富带头人等举措,为乡村振兴提供更有力的人才和组织保障。一是选派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等驻村干部475人,吸引致富带头人808名,技能型人才、优秀农民工、复退军人、返乡创业大学生1542名进入村级班子,不断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村级组织发展经济、适

应市场的能力。二是大力实施“引力回乡”工程,吸引返乡大学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带资金、技术返乡创业。三是充分利用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联盟平台优势,积极开展人才培训交流、村企合作发展,帮扶群众创业就业,增收致富;依托县委党校、职校、县就业局等行业特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开展政策性解读、技术指导、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全方位各类人才。

二、关于您提出“探索一条好路子,增强集体经济开展动力”的建议: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监管体系,为集体资产监督和运营管理提供支撑保障。由县农业农村局相继出台《关于安岳县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领发〔2022〕14号)、《关于安岳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农办发〔2022〕19号)、《关于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安委农办发〔2023〕8号)等文件,制定规范章程,明确机构职能,成员管理,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事项,公开章程制度,保证集体成员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经营权。2023年2月15、16日,由县委副书记带队到成都市崇州市、蒲江县、眉山东坡区考察学习农业产业发展、集体经济、乡村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2023年4月县乡村振兴局分两批到四川宜宾考察学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农业产业发展、集体经济、乡村建设、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管理等乡村振兴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

三、关于您提出“瞄准一批好产业,激发集体经济开展活力”的建议:

县乡村振兴局等行业部门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重点,全面巩固脱贫成果,补齐农村产业和基础建设短板,扎实开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全面推进产业振兴。一是抓实特色产业发展。深入推进现代农业“7+3+1”产业体系建设,全力巩固提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成果,完善产业园信息化、冷链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完善柠檬基地设施配套;着力打造安岳薯业现代农业产业园、鱼龙山现代农业产业园、元坝种养循环农业产业园等,全力构建“1+3+4+6”国省市县现代农业园区梯次发展体系;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三环两轴十片”示范建设,夯实产业振兴基础。二是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方面用好中省市县财政投入资金发展村集体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种方式与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共同开发利用集体资产资源,探索股份合作、资源合作、资金入股、租赁经营等新型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新“资产出租+资产入股分红”“自主经营种植业、养殖业”“开发资源发展农旅模式”“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农户”等多种发展模式,示范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二方面引入社会资本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合并村集体加强与本地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多向合作,吸引优化各方力量资源,村集体经济发展力量由分散割裂逐步转变成多元融合。目前安岳县有集体经济组织与600余家专合社(家庭农场)、110余家规模企业达成深度合作,大大增强村集体组织发展的造血能力。

四、关于您提出“落实好一些政策,减少集体经济开展阻力”的建议:

近年由于财政资金投入有限,我局将围绕中省财政衔接资金、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国有平台公司和社会资本金参与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侧重支持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向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同时落实保障政策全域覆盖,坚持把教育作为基础性民生、把卫生作为保障性民生、把就业作为兜底性民生,依托防返贫监测帮扶“常态化”“集中排查”机制,同步排查我县“1+30”衔接政策落实情况,持续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安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12日

(联系人:颜英;联系电话:15351398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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