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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11-06 来源: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闭 打印

李昌淑委员:

《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第48号提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你们提出的工作建议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进行了深入研究、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后(具体情况见附件答复清单)。

诚挚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祝工作顺利、万事胜意!

附件:《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第48号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第48号提案)办理答复清单

 

序号

提案建议

办理措施及成效

下步工作打算

无法办理的有关说明

1

开放新闻监督,有效利用媒体资源。特别是视频号以及抖音平台,曝光不良商家与劣质产品,表彰优秀企业与合格商品,引导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强化宣传,展现消费维权成果。组织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消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企业等35个单位开展现场消费维权、倡议线下无理由退货、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和识假辨假知识宣传活动,“3·15”活动共发放小手册及资料3000余份,摆放展板30余块,接受消费者咨询300余人次,为群众快速检测食品125批次。组织对在打击假冒伪劣等工作中收缴的不合格商品、假冒伪劣商品等进行集中销毁。

评选“2022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5个、“2022年度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45个,并授牌予以表彰。

创新宣传形式,强化网络宣传。利用网络新媒体开放快速、多元、覆盖面广等优势,依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了以“打造品牌形象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宣传推广片以及“3.15”消费投诉典型案例9起,“3.15”消费维权典型案件4件,以案释法,曝光不良商家和假冒伪劣产品等,提高消费者自我权益保护意识,相关信息和视频被人民日报、新浪网、搜狐网、微博、天府市监、资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安岳融媒等媒体转载发表。安岳县消委会调解的《低价游暗藏陷阱升值“藏酒”有猫腻》获得2022年度四川省消委评选的十大典型案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朱某某等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被评为2022年度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铁拳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四川省十大“双打”典型案例。

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彰显部门担当。2022年对全县10户投诉较多的企业和经营者进行行政约谈,责令整改,根据整改情况对投诉较多和整改不力的3户经营者的相关消费投诉信息在县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公示,对消费侵权行为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

一是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合作,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格局。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等活动开展线上、线下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发动全员参与。

二是加大对消费侵权行为的曝光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加强舆情监测与回复,做到早预警、早处置、早回复。

三是深入开展消费投诉公示,按照省、市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市场监管系统投诉信息公示系统应用培训,对基层消保工作人员开展操作讲解、演练,加大对投诉社会影响面较大、投诉较多的企业进行曝光,强化社会监督。

2

组建工会、消协,实行不受权力干扰的保障机构。

拓宽维权渠道,创新消费维权新模式。我县于1992年建立安岳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暨消协),成员单位有公安、住建等19个部门。除此之外,我县在各乡镇设立12个消委会分会,在实验中学、永辉超市、圆觉洞景区等地设立19个消费维权站,在企业成立调解室,建立消费维权站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消费维权工作。

持续发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加强消委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力度,强化成员单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力度和效果。加强“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引导,要求示范单位按照评价标准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制度建设、消费环境建设、维权机制建设,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强化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突出示范单位的带头作用,逐步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大格局。

3

加强对企业、商家的管理,加大惩罚力度。

坚持民生导向,守护消费安全。部署开展“春雷行动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农资产品、日用消费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等一系列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执法行动。截至2023年6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查处各类市场主体违法案件633件,其中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92件,扰乱市场秩序案件120件,共计罚没365.28万元。

强化执法监管,行政执法宽严相济。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从重处罚;对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对符合免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办理减轻、免罚案件200余件,通过教育、指导、约谈、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督促违法主体纠正违法行为、自觉守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严格执法,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强化长江禁捕、粮食市场、网络市场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衣食住行”等民生重点领域“铁拳”行动,对消费热点和问题突出领域开展消费调查,严厉查处销售或服务中隐瞒商品真实情况,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价格欺诈等行为。

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主动与公安、卫生等部门联系,密切合作,统一协调行动,围绕部门职责通过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共同管理,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4

正面倡导消费者维权,对消费者投诉加以重视,各个商家设立专门投诉部门,投诉部门核实情况后,尽快解决纠纷。

强化12315工作机制,消费维权效果明显。对于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公安、住建、商务等消委会成员单位有相应的投诉举报热线和渠道,在各自职能职责范围内处理消费投诉举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12345、12315热线、微信公众号、消费维权站等多种方式接收投诉举报。2023年1至6月,我县消费者投诉热点集中在合同、售后服务、质量问题上,占投诉总量的56.32%,调解处置各类投诉举报814件,投诉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5万元。截至目前,以打造中央时代广场放心舒心消费商业综合体和秦九韶路等餐饮食品放心舒心街道为主,发展线下无理退货单位24个、先行赔付单位8个,共计线下无理由退货6882件,退货金额达31万元。发展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9个,在线处理消费纠纷62件,通过经营者主动作为,作出诚信经营、放心舒心消费的公开承诺,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

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12315、12345热线和消费者投诉举报来信来访等各渠道作用,围绕投诉举报平台数据质量、核查办结超期、ODR机制运行等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快速、及时、准确处置涉旅消费投诉,查处各类侵权行为,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

从小学起开设相关课程,从小做起宣传日常法律知识,从根本解决问题。

消费维权进校园,倡导文明消费行为。今年来,局各股室、各监管所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消费维权进校园等宣传活动32次,通过现场授课形式向中小学生讲授消费维权知识,并围绕未成年人消费维权热点进行解读,普及维权途径,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消费维权意识。

加强部门联动,确保消费教育长效开展。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推进将消费维权内容教学融入日常思想品德课程或班级班会课中,为学校提供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保证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

创新宣传途径,激发学习积极性。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广播站等载体传播消费维权知识,组织学生走进商场、超市,进行消费实地体验教育,以实物讲解辨别假劣商品;开展消费维权主题班会活动、黑板报、手抄报评比,通过多途径的宣传方式,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

 

(联系人:周春华 ;联系电话:1899613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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