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资阳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 官方微博
首页 走进安岳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投资安岳 魅力安岳 互动交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 >> 结果公开
安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公示
2023-12-29 来源:安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闭 打印

关于对安岳启迪商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象

安岳启迪商贸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21MA69RCGP20

处罚决定文书号

(安)文综罚字〔2023〕13号

主要违法事实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行政处罚依据

处理理由:《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

处理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出版物72册,没收违法所得45元,并处600元罚款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安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时间

2023年11月2日

 

关于对安岳县新晶众鑫副食店(翁祖火)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象

安岳县新晶众鑫副食店(翁祖火)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2021MA66JK1WX5

处罚决定文书号

(安)文综罚字〔2023〕14号

主要违法事实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行政处罚依据

处理理由:《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

处理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出版物30册,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安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关于对王飞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对象

王飞

居民身份证500222200202213156

处罚决定文书号

(安)文综罚字〔2023〕16号

主要违法事实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行政处罚依据

处理理由:《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

处理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出版物64本,没收违法所得3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安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相关附件:
Copyright 2016 www.ay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版权所有:安岳县人民政府 蜀ICP备15031152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2102000017号 网站标识码:5120210011
主办单位: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24522740
网站管理维护:安岳县政府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24522151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