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 工作总体方案(2023—2025年)

来源:安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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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全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补短板”“提品质”工程向纵深发展,科学评估文化站设施建设和服务效能情况,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效能提升的目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依据

2021年3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文件要求:“以省(区、市)为主体,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2021年10月,省政府批复的《四川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川府函〔2021〕208号)文件提出:“对标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活动,指导推动“十四五”时期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2021年12月,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文旅发〔2021〕71号)文件提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标准,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确保全部达到省级标准。2021年10月,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69号)文件提出:到2025年,建成网络健全、供给丰富、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五个全部、五个有效”目标实现,推动“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通过省级标准评估定级”。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安岳县“十四五”文化广电旅游发展规划》,科学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提升文化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文化站专项治理和服务效能提升,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全面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保障人民权益。评估定级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提升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坚持以评促建、推动提质增效。通过科学评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效能发挥是否充分,引导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因地制宜,改善设施条件,完善服务内容,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

(三)坚持突出特色、加强品牌建设。在评估定级工作开展中,充分挖掘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在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方式等方面的特色和亮点,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基层文化品牌,提高文化站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坚持分级推进、加强统筹规划。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司其职,层级推进评估定级工作。做到规划先行、分批开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科学有序、质量梯次提升的评估定级工作格局。

(五)坚持结果导向、注重转化运用。充分发挥评估定级结果的导向作用,将其作为统筹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据,示范宣传优秀典型,将评估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四、评估范围

全县70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简称“文化站”。

五、评估步骤

此轮文化站评估定级原则上为期三年(2023—2025年),分三个批次、三个阶段,按照应评尽评、先易后难的原则有序推进。确保到2025年全市文化站全部达到省级标准。

第一批次申报参评的35个文化站为:岳城街道综合文化站、石桥街道综合文化站、岳阳镇综合文化站、朝阳镇综合文化站、鸳大镇综合文化站、思贤镇综合文化站、通贤镇综合文化站、天马乡综合文化站、永顺镇综合文化站、龙台镇综合文化站、云峰乡综合文化站、林凤镇综合文化站、镇子镇综合文化站、周礼镇综合文化站、文化镇综合文化站、护建镇综合文化站、李家镇综合文化站、兴隆镇综合文化站、忠义镇综合文化站、石羊镇综合文化站、南薰镇综合文化站、驯龙镇综合文化站、合义乡综合文化站、元坝镇综合文化站、清流镇综合文化站、天林镇综合文化站、协和镇综合文化站、卧佛镇综合文化站、永清镇综合文化站、长河源镇综合文化站、姚市镇综合文化站、白塔寺乡综合文化站、两板桥镇综合文化站、双龙街乡综合文化站、东胜乡综合文化站。

第二批次申报参评的25个文化站为:乾龙镇综合文化站、拱桥乡综合文化站、千佛乡综合文化站、毛家镇综合文化站、岳新乡综合文化站、华严镇综合文化站、高升乡综合文化站、横庙乡综合文化站、护龙镇综合文化站、大平镇综合文化站、岳阳镇城西综合文化站、卧佛镇石鼓综合文化站、长河源镇团结综合文化站、永清镇坪河综合文化站、石羊镇顶新综合文化站、周礼镇龙桥综合文化站、朝阳镇大埝综合文化站、龙台镇白水综合文化站、镇子镇建华综合文化站、通贤镇人和综合文化站、文化镇岳源综合文化站、李家镇高屋综合文化站、来凤乡综合文化站、兴隆镇共和综合文化站、天林镇天宝综合文化站。

第三批次申报参评的10个文化站为:乾龙镇鱼龙乡综合文化站、岳阳镇城北综合文化站、元坝镇努力乡综合文化站、大平镇九龙综合文化站、驯龙镇自治综合文化站、龙台镇偏岩综合文化站、石羊镇瑞云综合文化站、李家镇和平综合文化站、卧佛镇悦来综合文化站、周礼镇宝华综合文化站。

六、评估标准

文化站评估定级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发布的四川省地方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规范》(DB51/T 3055—2023)为依据,文化站评估定级结果为四川省一级综合文化站、四川省二级综合文化站、四川省三级综合文化站,四川省一级综合文化站为最高等级。

七、组织方式

此次评估定级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管理与服务系统”线上采集文化站数据和自评分值。线下市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部门实地查看参评文化站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与服务情况,核实评估数据。

评估期间,各乡镇(街道)线上填报评估数据并自评得分,发放填写调查问卷不低于100份(详见附件2),开展公众满意度调,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审核辖区内文化站线上评估数据,开展实地评估;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县(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开展评估定级工作,复核线上评估数据,组建专家团队,通过专家审核、组织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提出等级建议名单报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审定。

八、评估程序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36月—12月)

1.动员部署。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照《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规范》指标体系里的必备条件、基础指标、提高指标3大项,以及保障条件、业务建设、公众满意度、品牌化特色化建设、创新实践、示范表彰6分项和34小项,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摸清实情、形成台账,制定评估定级工作方案,确保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编制规划。在调查研究、摸清实情的基础上,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要围绕2025年前全面达标的既定目标,按照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原则,牵头统筹、科学研判、集体研究,合理制定文化站评估定级的时间表、路线图,规划既要打提前量,具有前瞻性,又要实事求是,留有余地。

3.实施评估。2023年9月底前,第一批次参加评估定级的文化站完成数据网上填报和自评;10月底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根据评估方案和评估标准,核实线上评估数据,开展实地评估;11月底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出等级建议名单,并完成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41月—12月)

在总结第一批次评估定级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第二批次的评估定级工作。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加强评估政策和标准的专业解读,提升评估工作专业水平;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持续对评估过程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评估定级工作有序开展。

(三)扫尾攻坚阶段(20251月—6月)

第三批次评估定级工作,重点对在前两批次中仍未达到省级标准的文化站,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共同牵头,组织开展重点督导、逐个销号。

九、组织结构

为有序推进全县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安岳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宣传部文化股、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公共服务股、县文化馆、县图书馆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公共服务股,负责制定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评估定级相关工作事项;县文化馆、图书馆负责配合。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政府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主体责任的高度提高认识,重视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

(二)务实推进。要对照四川省地方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规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整改提高为重点,以效能提升为目标,扎实推进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做到摸清底数、形成问题清单、对照整改提升,全面规范文化站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文化站服务效能。

(三)严守纪律。在开展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以及中央、省委关于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一切形式的不正之风。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不搞数字达标,不搞政绩工程,真正把利民、为民、惠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精简评估材料,有电子材料的不再提供纸质材料,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四)注重宣传。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把好政策底线,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通过公众满意度调查和文化站服务整改提升,增强当地老百姓的参与度和获得感;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评估定级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媒体宣传;要对评估定级工作中涌现的优秀案例、优秀品牌、优秀团队和优秀空间进行宣传推广。对评估定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特别是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发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回应、正确引导。

附件:1.四川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评分表

2.四川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附件1

四川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评分表

 

序号

指标内容

评分说明

填报说明

大项分值

分项分值

小项分值

检查得分

1

必备条件

 

 

 

 

 

 

1.1

 

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必备条件为一票否决制,不设分值,不符合全部必备条件的综合文化站不能参加评估定级。

1.2

 

连续两年内无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

 

1.3

 

应配备从事文化站管理运行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含专/兼职)。

提供相关人事台账。

1.4

 

文化站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经费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1.5

 

文化站建筑面积规模应按照建标160-2012规定的文化站建筑面积控制指标执行。以服务人口数量为主要依据,服务人口5万人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00㎡、服务人口3万—5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500㎡、服务人口1万—3万人或1万人以下建筑面积不少于300㎡。文化站建筑面积可包含乡镇(街道)直管的分站服务点(教学点)。

提供本地常住人口统计数据相关证明、产权证;产权属于地方政府需要提供地方政府出具盖章的证明文件,明确建筑面积;产权属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必须出具使用协议,明确建筑面积,方可算为文化站面积。

1.6

 

文化站应按照“合理布局、就近便捷、方便群众”的原则,设置有可常态化使用的室外文化活动广场,广场可在辖区内与文化站分离、多处设置。面积累计不低于1000㎡(自然条件受限制的地方面积累计不低于500㎡)。

提供相关证明。

1.7

 

文化站图书室藏书量应按照《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规定的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中读书看报的服务标准执行。文化站图书室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600册(含数字图书资源)。图书数量可包含辖区内统筹管理的文化院坝、农家书屋的图书数量。

提供藏书台账。

1.8

 

提供免费wifi全覆盖。

提供网络带宽证明。

1.9

 

文化站应纳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分馆设立。

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现阶段工作总结等。

2

基础指标

 

 

80

 

 

 

2.1

保障条件

 

 

 

35

 

 

2.1.1

阵地建设

在主体建筑外立面设立醒目的单位标识标牌。

提供文化站标识标牌场景照片。

 

 

3

 

2.1.2

设有多功能活动室、培训教室、阅览室(含电子阅览室)3类活动空间。

提供佐证三类活动空间的资料,包括:场馆(空间)布局图(表)、空间现场照片等。

 

 

3

 

2.1.3

配备文化、广播、体育3类器材(包括但不限于,文化类:灯光、音响、阅览、展览、培训等;广播类:提供广播节目和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的设备;体育类:篮球架、乒乓球台、羽毛球网柱、室外健身路径等)。

提供相关设备一览表和照片等。

 

 

3

 

2.1.4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和应急演练,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提供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相关活动总结性材料。

 

 

3

 

2.1.5

 

队伍建设

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

提供上一年度专职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表。

 

 

3

 

2.1.6

从业人员每年参加线上或线下文旅公共服务相关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不少于5天。

提供相关培训一览表,包括:培训证书或文件。

 

 

3

 

2.1.7

组织、辅导业余文体团队不少于3支。

提供组织(辅导)的业余文体团队一览表,包括:团队名称、文体艺术门类、简介、活动照片等。

 

 

3

 

2.1.8

有注册文化和旅游志愿者不少于2名(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省级、市级平台注册)。

提供注册文旅志愿者花名册,包括:国家级、省级或市级注册平台截图、活动照片、简介等。

 

 

3

 

2.1.9

经费投入

按照补助标准及相应的资金分担比例足额落实文化站免费开放所需资金。每年免费开放经费不少于5万元,达到5万元的得3分,每增加1万元加1分,上限为6分。

提供相关文件、财务报表等。

 

 

6

 

2.1.10

设有专项文化活动经费。

提供相关文件、财务报表等。

 

 

5

 

2.2

业务建设

 

 

 

30

 

 

2.2.1

免费开放

文化站室内文体等场馆每周开放时间按照《四川省乡镇级片区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导则》中关于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频次——服务时间执行。室内文体等场馆每周对公众开放提供服务的时间不少于28小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和群众预约情况适时开放。

提供服务开放时间安排及执行情况的说明材料。

 

 

3

 

2.2.2

利用站内设施开展:讲座培训、图书借阅、数字化服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电影放映、体育锻炼、提供排练场地等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不少于三项。达到三项得3分,未达三项不得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上限为7分。

提供带有服务种类的资料,包括:服务安排表、服务现场照片等。

 

 

7

 

2.2.3

 

公示开放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组织者等,确保公示信息准确详实,方便群众参与。

提供服务公示佐证材料,包括:公示场景照片等。

 

 

2

 

2.2.4

站办活动

每年举办综合性大型文化活动(面向全乡、镇、街道群众,内容为综合性的活动)不少于1次。

提供活动文件、方案、活动现场照片等。

 

 

5

 

2.2.5

每年举办单项性文体活动不少于8次,其中体育赛事不少于2次、传统节庆活动不少于2次、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单项性文体活动不含展览、培训、读书、非遗展示、共享工程活动)。举办单项文体活动达8次的得5分,未达8次不得分,每增加举办一次活动加1分,上限为8分,活动类型数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3分。

提供活动一览表,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照片、简介等。

 

 

8

 

2.2.6

每年指导、辅导辖区内村(社区)文化室所占比例不少于60%;为辖区内文化骨干(文体团队)举办文体培训不少于2次;工作人员每年深入村(社区)培训、辅导、调研时间人均不低于20天。每达到其中一项标准得1分,上限为3分。

提供总结性材料;基层指导(辅导)一览表(姓名、时间、地点、工作内容等)。

 

 

3

 

2.2.7

开展广播电视服务工作。

提供相关工作文件或总结性材料。

 

 

2

 

2.3

公众满意度

评估期间应发放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表不少于100份,对回收意见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改进服务。群众满意度高于80%的得15分,70%以上的得10分,70%以下的不得分。

提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并保留全套原始问卷作为佐证依据,留档备查。

 

15

 

 

3

提高指标

 

 

40

 

 

 

3.1

品牌化特色化建设

 

 

 

16

 

 

3.1.1

称号、命名

近3年来组织参与并获得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称号、命名活动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四川省文旅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四个一批’推荐活动”“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冠军称号”“文旅能人”等。受文旅部或省委、省政府称号、命名得10分;省级文旅行政部门或市委、市政府称号、命名得8分;地市级文旅行政部门或县委、县政府称号、命名得6分,可累计得分,上限为10分。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证书扫描件、文件扫描件等。

 

 

10

 

3.1.2

特色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因地制宜建设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特色公共文化空间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文化礼堂、乡村戏台、文化广场、文化院坝、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及展示场所、廉政文化阵地、数字体验等。建设有其中一个得2分,可累计得分,上限为6分。

提供特色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资料,包括:建设方案、空间简介、场景照片等。

 

 

6

 

3.2

创新实践

 

 

 

15

 

 

3.2.1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相关工作。

提供有关文件或者总结性材料。

 

 

3

 

3.2.2

文旅融合

坚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原则,积极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组织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文艺展演进景区、游客咨询、志愿服务等文旅融合服务项目。每开展一个项目得2分,上限为6分。

提供服务项目一览表,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活动简介、照片等。

 

 

6

 

3.2.3

创新功能拓展

包括但不限于拓展旅游、电商、科普、就业辅导、心理咨询、社区养老等功能。有其中一个得1分,可累计得分,上限为3分。

提供创新功能拓展的资料,包括:项目方案、项目简介、服务场景照片等。

 

 

3

 

3.2.4

社会力量参与

通过政府委托运营整体场馆或部分项目等形式,引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情况。

提供有关文件或总结性材料。

 

 

3

 

3.3

示范表彰

 

 

 

9

 

 

3.3.1

 

近3年来被列为各类考察点、教学点。包括被列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会议考察点,或者接待各级参观团体(含现场会、培训会、经验交流会参观点位等)情况。列为(接待)国家级得5分、省级得4分、市级得3分、县级得2分。可累计得分,上限为5分。

提供有关文件和服务场景照片等。

 

 

5

 

3.3.2

 

近3年来本站及培养辅导的作者、演员,创作、演出的作品(节目)获得县级以上,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表彰、奖励或在刊物发表、展览展示等情况。获国家级得4分、省级得3分、市级得2分、县级得1分,同一作品(节目)不累计得分,上限为4分。

提供项目一览表,包括:作品(节目)名称,获奖者、创作者、被辅导者姓名,获奖证书或通知文件扫描件等。

 

 

4

 

 

说明:1.本评分表包含必备条件、基础指标、提高指标3个大项,共计34个小项;基础指标包含保障条件、业务建设、

公众满意度共3个分项,提高指标包含品牌化特色化建设、创新实践、示范表彰共3个分项。

2.本评分表共计120分。其中,基础指标80分、提高指标40分。

3.必备条件为一票否决制,不设分值,不符合全部必备条件的综合文化站不能参加评估定级。

附件2

四川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公众满意度

调查问卷

您好!本调查是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请根据您了解的实际情况及自己的判断,在您认为最合适的选项后面打√,谢谢您的合作。

1.您的性别是:男□ 女□

2.您的年龄段是:20岁以下□ 20—35岁□ 35—50岁□ 50岁以上□

3.您的身份是:村民(居民)代表□ 普通村民(居民)□

4.您认为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是否重视?

A.重视□ B.一般□ C.不重视□

5.您有经常去参加本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举办的各项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吗?

A.经常去□ B.有空偶尔去□ C.没去过□

6.您认为参与本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举办的各项活动是否就近便捷?

A. 是□ B.一般□ C.否□ D.不清楚□

7.您认为本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举办的各项活动是否丰富多彩?

A. 是□ B.一般□ C.否□ D.不清楚□

8.本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举办的哪类活动对您印象最深刻?(可多选)

A.培训讲座□ B.图书借阅□ C.展览展示□ D.文艺演出□ E.体育健身□

F.电影放映□ G.数字化服务□ H.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I.其他□:

J.没有□

9.请您对本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工作做一个总体评价。

A.满意□B.一般□C.不满意□

最后,您对本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开展有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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