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元旦、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提醒告诫书

来源: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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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者: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民生消费进入集中释放期,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诚实、守信意识,现就有关事宜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合理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药品经营企业等经营主体要保持所销售的米面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及感冒发烧和受关注类药品的价格水平基本稳定;高端烟酒茶等经营主体,应当公开标示商品价格等有关情况,内容真实明确。经营者所有上架商品或提供的有偿服务,必须明码标价。特殊难以上架的季节性商品,要有显著的、能让消费者看到的价格标识。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捆绑销售、哄抬价格,不得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需另行收取打包费、配送费等服务性费用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明确标示相关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方法。不得不合理大幅度提高打包、配送等相关费用或者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四、旅游景点、景区要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工作,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景区景点内商品零售网点、游乐设施、导游讲解等均应明码标价,不得出现强行销售联票、强制收取服务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五、各客运公司、车站、出租车等公共交通服务单位,要树立良好的服务窗口形象,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涨价、票外加价,不得在票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搭售或强制收取保险费。

六、酒店、宾馆、餐饮单位提供鲜活或季节性等价格变动频繁的商品,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语言标示,必须明确标明当日价格或当时价格。菜谱酒水(含自制饮品)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宾馆住宿场所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七、各类收费停车场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标价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价方式、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标价牌公示在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严禁超标准收费或者变相多收费。

八、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对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重从快严肃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对社会影响恶劣、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经营者存在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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