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来源: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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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自然资告字〔202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安岳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石桥66号、石桥9号、石桥5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净用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

年限

拍卖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容积率

建 筑密度(%)

绿地率(%)

控制高度(m)

石桥66号

岳石路南侧

12823.13平方米(约19.23亩)

二类城镇住宅可兼容商业

≤4.4

≤30

≥30

≤80

住宅70年,商业40年

5640

1130

100万元或

100万元的

整数倍

石桥9号

岳石路北侧

31497.84平方米(约47.25亩)

二类城镇住宅可兼容商业

≤2.0

≤30

≥25

≤80

住宅70年,商业40年

8800

1760

100万元或

100万元的

整数倍

石桥57号

新三医院南侧

18939.71平方米(约28.41亩)

二类城镇住宅可兼容商业

≤2.5

≤30

≥30

≤80

住宅70年,商业40年

5700

1140

100万元或

100万元的

整数倍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地块规划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土地竞买活动:

(一)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二)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三)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四)存在拖欠土地价款行为的;

(五)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见出让竞买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为有底价拍卖出让,按照最高拍卖价不低于底价的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7日到安岳县岳城街道西大街138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安岳县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凭出让文件方可报名。

申请人须于2024年4月7日前自行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五、申请人须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7日18时前,到安岳县岳城街道西大街138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向安岳县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17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岳县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将在2024年4月7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出回执。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于2024年4月8日15时20分在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号楼4层404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成交价款中不含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价款。

(二)地块涉及的土地交易服务费、土地出让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三)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后由出让人与竞得人六个月内在地块现场办理土地交付手续。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查询网址:www.landchina.com、dnr.sc.gov.cn.

联系地址:安岳县岳城街道西大街138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李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28-24534369

保证金收款单位:安岳县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1: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1:8188 0120 0000 29963

开 户 行2:乐山市商业银行资阳安岳支行

账 号2:6301 2100 0000 08187

开 户 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岳支行

账 号3:51001687708051508524

开 户 行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岳县支行

账 号4:20351202100100000399521

备 注:XXXX号地块保证金

注:交纳保证金转账或汇款时,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和备注属必填内容,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银行进账单视为无效,不予报名;竞买保证金转账或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一致。

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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