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关于协助接回安岳县人员来宁波市海曙区住院人员的请求 |
来信内容 | 患者陈平,性别:男;年龄:46岁;住院号:2304679;床号:17床;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长河源乡金堂村;工作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金色漂染针织厂;家属电话(儿子):1*********0。患者于2023年6月4日因意识不清由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宁波市海曙区益智中路52号)急诊内科收住ICU治疗。经过治疗,现患者病情稳定,脑干出血已吸收,达到出院指征。但经医院多方沟通协商,其家属拒接其回家,致使医疗资源浪费,目前患者生活不能自理,医疗、护理、护工、餐食均由医院人道主义提供。现患者病情稳定,脑干出血已吸收,现口服降压药物控制血压、抗凝预防VTE,达到出院指征,本人要求出院,但患者家属未来探视并拒绝接患者出院。特向安岳县人民政府请求协助医院将陈平安全送回安岳县,并协调好患者家属接收患者工作。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日期 | 2023-12-27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24-01-05 |
处理结果 |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长河源镇人民政府收到你向安岳县人民政府请求协助医院将陈平安全送回安岳县,并协调好患者家属接收患者工作的信息。长河源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赓即安排由分管领导牵头社会治理办、社会事务管理办和金堂村村两委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此事联合展开调查核实。
经核实网民李先生反映的患者陈某,性别男、年龄46岁,是长河源镇金堂村3组村民,常年在外务工。通过电话联系其姐得知,陈某在浙务工已有十多年,2020年后开始在浙江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金色漂染厂工作至今,岗位是装卸工兼门岗等杂工。在岗期间因中风被漂染厂的同志送到宁波市海曙区医院治疗。治疗期间因患者的管护责任问题、厂方和患者的家属方一直未达成共识。使患者陈某一直搁置在医院。鉴此特殊情况,长河源镇党委政府召集分管领导、镇社会治理办、社会事务管理办和金堂村负责同志开会专题研究,成立了陈某医患问题帮扶协调工作小组,并责成帮扶协调工作小组对陈平医患问题进一步认真调查核实,积极开展与陈某及其家属子女的电联工作,协助陈某及其家属子女通过官方正规渠道积极解决此事。
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028-24330017咨询,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解答。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安岳县长河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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