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母亲申请低保事宜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安岳县双龙街乡7村2组村民周胡兰,现就我母亲申请低保事宜向领导寻求帮助。
我母亲王大秀,是双龙街乡7村2组的村民,出生于1949年,现年75岁,我母亲在44岁至45岁两年间失去丈夫和儿子,后独自一人抚养3个女儿长大成人并给她们成家,直至现在未给政府添加任何麻烦,现家中户口只有母亲一人,年级太大了无经济来源,房子全部坍塌也已不能住人,且母亲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长期靠药物控制,在2023年给母亲申请了国家的低保,但是双龙乡政府并未通过,理由是没有生病住院的单子,听到这个理由很想笑,低保不是生活的最低保障吗?非要住院才是吗?在这里恳请领导给予我母亲帮助,万分感谢! |
来信人 | 周.. |
来信日期 | 2024-03-11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24-03-19 |
处理结果 |
“周胡兰”网友:
你好!关于你求助解决母亲申请低保事宜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东岳村二组村民王大秀,跟随女儿在外地生活有十余年之久,期间返乡时间较少。王大秀生育一子三女,儿子已死亡,两女结婚在成都,一女结婚在重庆壁山。2024年2月向安岳县双龙街乡人民政府申请低保纳入,申请资料仅低保申请书一张,无其他佐证资料。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川民发〔2021〕180号)规定,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地所在乡镇提供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土地(山林、草地)确权证、收入情况(提供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原始工资单凭据)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身体不适需提供医院体检单或医院缴费清单、住院证明等),由于王大秀授权书、病历、发票等佐证资料均无,且告知后未补充完善,故未予以受理。
二、处理情况
请提供申请书、授权书以及相关佐证资料,向常住地或户籍地申请低保。感谢你的关心、理解与支持。祝你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安岳县双龙街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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