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咨询烟花爆竹禁燃政策。 |
来信内容 | 202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同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4月29日,印发《安岳县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明显违背上位法规定,请问贵办是否考虑修改上诉工作方案,或者目前修改流程走到哪一步了? |
来信人 | 康.. |
来信日期 | 2023-12-27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24-01-03 |
处理结果 |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对您反应的情况我们已掌握,现安岳县公安局正在修改方案,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正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反映,待省市有明确文件或意见后,再出台具体方案。
如你仍有疑问。可至电028-24520897咨询,工作人员将悉心为您解答。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安岳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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