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解决村干部离职生活补助诉求 |
来信内容 | 安岳县委组织部:
诉求人:何朝武,男,汉族,生于1955年4月1日,身份证号码********,住四川省安岳县龙台镇中坝村7组,本人1972年12月入伍,西藏当兵,于1975年11月入党,1978年4月退伍回原大队,退伍后在龙台公社植保站工作,曾任大队民兵连长,村专业会计,从1984年4月至2017年1月一直担任中坝村党支部书记,至2017年1月换届超龄,正常离职。
事由:请求解决本人应享受的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
一、本人于2009年3月23日以个体工商户条件个人出资买了社会养老保险10年,而后2009年3月至2014年4月逐年个人出资买了5年,共计买了社保15年。
二、本人从1984年至2017年任中坝村支部书记33年,依照中共安岳县委组织部文件(安组通2011[48]号)第四条之规定:“若自愿纳入补助范围,需扣减或返还补助金。本人自己出资或由私营企业出资购买养老保险的,不视为有固定收入,可纳入离职补助保障范围”,本人符合文件规定。
特向县委组织部申请解决我应享受的村干部离职生活补助,为盼!
诉求人: 何朝武
2023年12月20日 |
来信人 | 何.. |
来信日期 | 2023-12-20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23-12-29 |
处理结果 |
“何朝武”网友:
你好!关于你请求解决离职村干部应享受的生活补助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你于2009年3月23日以个体工商户条件
交了社会养老保险10年,而后2009年3月至2014年4月逐年交了5年,共计交社保15年。但是自2010年村(社区)干部社保补贴文件实行以来,至2015年(达60岁退休年龄)期间,你均享受了政府的社保补贴。
二、处理情况
按照上级规定,享受了村(社区)干部社保补贴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离职村(社区)干部保障补贴,所以你无法纳入离职村(社区)干部对象名单。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安岳县龙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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