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农村违法建房 |
来信内容 | 县领导你好!城西乡牛角村4组现在是岳阳镇凤型村13组农户袁珍义建房办理批准手续为原位置改建住房,他家里在修建时转移了位置,占用的是种粮食的耕地而且是基本农田。批准占地面积为90平方米,该户籍里只有袁珍义;吴名青,袁诗兵3人。现建房占地面积150平方米-所占地为集体土地,未召开社员会议。没有经过大家讨论同意。现正在做农村房屋确权登记发证,袁珍义建房屋占用基本农田而且还超出批准面积,应该不能确权发证。 |
来信人 | 曾.. |
来信日期 | 2023-04-18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23-05-12 |
处理结果 |
网友:
你好!关于反映岳阳镇凤型村13组农户违规搭建房屋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袁某义户籍人口为3人,分别是妻子:吴某青,长子:袁某兵,1997年该户农房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登记面积为134.4㎡。该户3人,于2016年3月7日审批改建农房120㎡。通过镇、村、社、邻里核实,该户在修建房屋时未在审批位置进行修建,根据现场踏勘目前该处农房显示的土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该户修建的农房主体包括生产生活用房占地面积大约170㎡,通过档案查询未查询到社员讨论有关会议记录。
二、处理情况
根据你反馈的问题,我镇将根据调查结果,逐级上报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安岳县岳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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